正文 第114章 不吃給我滾出去(1 / 3)

剛到的那天,馮麗很開心,認為皇天不負有心人,自己和李軒有情人終成眷屬了!所以,她那天的表現尤為良好!

隻不過,自己是李軒的女朋友,總不能說沒有他的聯係方式吧?

所以,本來打算要到聯係方式便馬上離開的馮麗,無奈地選擇留了下來,思索著該怎樣才能把李軒那家夥的電話號碼給要過來。

結果,電話號碼暫時還沒轍,反而從第二天開始,馮麗不習慣了!

對於鄉下的一切,都讓她特別難受!特別是那廁所……哦不!應該是茅坑才對!

那真是一個坑啊!還是一個裝滿屎尿的大坑!上麵就幾根手臂粗的圓木棍橫過去,人就在那不知道深淺的大糞坑上麵懸空蹲著!如果一個不小心的話,那豈不是得來個糞水浴?

這讓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就唯恐一個不小心就掉下去了,這輩子都洗不幹淨。

還有那用泥磚堆起來的破屋子,屋頂的瓦片都不知道多少年沒換過了,都長青苔了。一下雨,還一個勁地漏水!連睡覺都不安穩!

還有那床,那能叫床嗎?兩張板凳加一塊寬門板,這就行了?也不怕睡覺的時候會磕著什麼?特別是那蚊帳,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東西了,黑得跟什麼似的,感覺都快滴油出來了……

最最讓人惡心的是那餐具和飯菜,筷子黑得跟鍋底似的,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了,而那些菜,就這麼丟幾個鹽和幾勺油,在那口黑乎乎的大鍋裏炒,連菜色都發黑了,味道就更不用說了。

你說,李軒這麼有錢,怎麼就不知道改善一下家裏的環境呢?

後來她明白了,李軒不是沒拿錢回來,而是錢都被他家人花了,比如還債、老二的醫藥費、還有老三及小妹的學費什麼的。

已經把李軒看成是自己人的馮麗,對這點可不太滿意。憑什麼老公花錢了,自己還得繼續受罪呢?所以,每次吃飯時或上完廁所之後,她總忍不住說說,讓李軒的家人注意一下這點那點。

剛開始的時候,馮麗還不敢怎樣,隻是小心翼翼地從側麵反映而已。畢竟是人家兒媳,自己跟李軒感情再好,也得他家人同意才幸福啊!

結果,她小小提出的意見卻得到了李軒家人極大的關注,表示會盡快解決或下次注意了之類的。

這種態度,給了馮麗一種錯覺!

原本馮麗還有那麼一點擔心,怕李軒跟自己想得不一樣,對自己的感情沒怎麼深!

但是,李軒他家人,特別是他父母對自己的態度,卻完全說明了李軒非常地在乎自己。

不然,李軒怎麼會讓父母對自己表現得那麼積極?還不是擔心把自己得罪了,而離開李軒嗎?

李軒應該不止一次在他們麵前提起過對自己的感情,所以他家人都知道,都害怕自己會因為他們而離開!

如果自己因為他們的原因,而選擇離開的話,那李軒應該很傷心、很惱火才對!而李軒的家人,自然不敢承受李軒的怒火!

所以,才會對自己表現出這種態度來!

知道了這點之後,她仿佛吃了定心丸一般。

為了證實這一點,馮麗還試過看似隨口地冒出一句“有點不想跟軒子在一起了”之類的話,結果卻換來了李軒他家人的連番勸說。

那是一個苦口婆心啊!不停地羅列李軒的好處,就是為了斷絕掉馮麗這個念頭。

得到了確切的答案之後,馮麗一整天都像是被花蜜包裹著一般,腦子裏來回反複都是那一句話:軒子確實非常愛我!

既然李軒跟自己都是真心相愛,那麼兩個人最終結婚那是板上釘釘的事,跑不掉了!這樣一來,自己就該為李軒和自己的未來打算打算了。

拿錢回家,馮麗覺得很不值,不過那是李軒的意思,她也決定不了!但既然拿錢回家了,那就得收到點什麼效果才行!要知道,李軒有贍養的義務,可沒有拿錢回家的義務!那些錢,在結婚之後可是有她的一半!最重要的是,自己父母家還一分都沒有呢!

所以,在這個家裏,李軒和自己都必須有一定的說話權才行!

而李軒父母的態度,也助漲了馮麗的這一特性!她說一,他父母就絕對會按照一去做,也絕對不會有個二出來。

結果,才住兩天,馮麗便一副女主人的態度自居著。

唯一讓她不滿意的是,李軒的那個不懂事的妹妹,竟然三番兩次挑自己的刺說自己的不是!

如果不是她大哥拿錢供她讀書,恐怕這高中都沒法念完吧?哪還能讓她去考慮念什麼大學?

這做人怎麼就不知道一點感恩呢?

對此,馮麗很惱火,有好幾次跟這小妹理論的時候,都差點扭頭走人。如果不是李軒他父母苦口婆心地勸說,恐怕她早離開了!到時候,讓李軒煩去,順便好好教訓教訓這個不懂事的妹妹!

當然,她選擇繼續留下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李軒的聯係方式沒要到。她就擔心,如果這個不懂事的妹妹跑到李軒那裏瞎掰什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跟李軒的感情再深,難免也會出現什麼隔閡!

這可不少馮麗所希望看到的,所以她選擇了暫時再住一段時間,等問道聯係方式再說。反正這不懂事的小妹有她父母管著,還能讓她翻天了不成?

不過,這住下去還真是別扭!李軒拿回家的錢估計已經花得七七八八了!這段時間來,那筷子還是那筷子,那夥食是一天不如一天,搞得她都擔心再這樣下去,會不會病從口入得什麼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