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1 / 1)

清末光緒年間——那正是我當初生活的時代——奸臣禍害人民,國法形同虛設。與此同時,列強覬覦著大清國這塊肥土,開始大肆侵略,而各地又爆發了農民起義。亂世難以生存,本來日子就不好過,可越是這樣,天公還越不作美,偏偏讓我的家鄉大旱。旱災導致莊稼顆粒無收,這對百姓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我本是迎光客棧的掌櫃,剛開始生意還好做些,每年能賺點銀兩細軟,但到了後來就不行了。那時候重農抑商,像我這樣的商人,地位低下,身份卑微,而農民是比較受統治者歡迎的。統治者就喜歡這樣的人,什麼都不想,埋頭生產糧食。我雖然比農民富裕一些,吃喝可以暫時不愁,但是時間久了也就沒有糧食吃了。

作為一個小老百姓,我每天戰戰兢兢的,朝廷政事不敢亂談,隻求顧住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我說這些的目的,是點明那時的生活環境。很顯然,人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既要躲避戰亂,又要尋找食物。可是,食物越來越少,人越來越餓。

看看大家,大家開始吃起了動物植物,他們吃雞鴨豬狗,吃魚蝦蚌鱉,吃蔬菜瓜果。我隨波逐流,他們吃什麼,我也吃什麼。到了最後,大家腹中無物,饑餓難忍,便開始吃起了草根,啃起了樹皮。可這東西哪是人吃的?拿我來說,我隻吃了兩天的草根,就開始麵容憔悴、小腹疼痛了。

嚼著生硬惡心的草根,我想:窮則變,變則通,人得想著變通,不能認死理兒。如果一頭撞在了南牆上,難道還不知道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