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任務完成。】
雖尤三姐的性子野了些,但若不是尤二姐透露,孫紹宗還沒想到,她竟然還幹過殺人越貨的事兒!
當然,並不是那種有預謀殺人越貨,真要起來,其實是一場意外。
約莫在兩年前的夏秋之交,尤三姐扮作男子出門閑逛,因貪玩兒回來的晚了些,結果在離家不遠的後巷,被個醉漢攔住調戲。
尤三姐掙紮之中,胡亂搡了那醉漢一把,結果那人一頭紮進了水溝裏,半也沒個動靜。
因為惱這醉漢無禮,尤三姐當時也沒多想,就上前解了他腰間的錢袋,然後一口氣跑回了家中。
結果第二早上才曉得,那醉漢竟然在水溝裏淹死了,而且這人還是兵部一個從九品的官,以至於惹得宛平縣大肆搜捕凶手。
尤三姐為此心驚膽顫,連著兩個月都沒敢出門,好在宛平知縣徐懷誌本就是個糊弄事兒的,找了一陣子沒個結果,就推是過路賊人剪徑所致,而那賊人聽到風聲也早逃的沒影了。
官府雖放棄了追查,可在這期間,同尤三姐朝夕相處的尤二姐,卻發現了她種種不對勁兒的地方,再三追問之下,才曉得妹妹竟幹了殺人越貨的勾當。
當時尤二姐就被唬了個肝膽俱裂,反被妹妹寬慰了許久,才算緩過勁來。
這事兒一晃過去兩年多,尤二姐連母親都沒敢告訴,如今卻毫不猶豫的賣給了孫紹宗,這‘女生外向’的老話果然是沒錯。
孫紹宗把這案子簡單的推敲了一下:尤二姐當時是被人調戲憤而反抗,這一步基本屬於正當防衛,哪怕是導致對方一命嗚呼,也不至於被判什麼重罪。
但她拿走對方的錢袋的舉動,卻讓案件的性質起了微妙的變化。
更何況她將這件事瞞哄了下來,並未主動投案自首。
這樣一來,若是她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是被調戲後憤而反擊,極有可能會以強盜殺人論處。
而就算她能證明自己受了調戲,盜走對方錢袋的行徑,依舊逃不過劫財的罪名。
況且情節嚴重本就要罪加一等,再加上死者是朝廷命官,按例還要罪加一等,最後恐怕免不了一個充軍刺配的下場。
如此來,這把柄倒也足夠了。
孫紹宗正在心裏盤算著,就聽床前噗通一聲,卻是尤二姐見他久久無語,嚇的跪在地上哀求道:“求老爺開恩,奴就這麼一個親妹妹……”
“行了。”
孫紹宗一把將她扯將起來,嗬斥道:“我又不是那六親不認的,再她也算是情有可原,隻要她日後不胡來,我才懶得理會這等陳年舊事呢。”
尤二姐這才鬆了一口氣,隨即卻又希冀的試探道:“大姐那邊兒……”
“你就這麼惦記她那些首飾?”
孫紹宗無語的翻了個白眼:“咱家又不缺那些銀子——何況我聽那五溪蠻族,最愛收集各種金銀頭飾,屆時撿些實惠的融了,想打什麼首飾都隨你!”
尤二姐哪懂得什麼兵凶戰危的?
聽孫紹宗的底氣十足,隻當這趟南下是手到擒來,登時喜的骨頭都酥了,美女蛇似的直往床上癡纏。
若換成別的時候,孫紹宗少不得要與她恩愛一番。
可如今一心惦記著晚上的水乳交融,卻如何肯在她身上虛耗力氣?
話……
今兒可得叮囑石榴多預備一套被褥,免得跟昨兒也似的水漫金山,又不讓自己喊丫鬟進來撤換——雖是乳香四溢,可到底睡的不怎麼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