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層次,是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寫、這樣構思。這就進入了創作心理的研究。我們都知道《紅樓夢》絕非曹雪芹的自傳與家史,書裏的賈家當然不能與曹家劃等號;但我們又都知道,這部書絕非脫離作者自身生活經驗的純粹想象之作、寓言之作(當然那樣的作品也可能獲得相當高的審美價值,如卡夫卡的《萬裏長城建造時》)。我們不難取得這樣的共識:《紅樓夢》並非是一部寫賈家盛衰榮枯的紀實作品,但其中又實在融鑄進太多的作者“實實經過”的曹家及其相關社會關係在康、雍、乾三朝中的滄桑巨變。因此,我們在進入“秦學”的第三個層次時,探究當年曹家在康、雍、乾三朝中,如何陷入了皇族間的權力爭奪,並因此而終於弄得“家亡人散各奔騰”、“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從而加深理解曹雪芹關於秦可卿的構思和描寫,以及他調整、刪改、增添有關內容的創作心理的形成,便很有必要了。這個層次的研究,當然也就跨入了“曹學”的空間。
比如說,我認為,曹雪芹最初寫成的文本裏,是把秦可卿定位於被賈府所藏匿的“類似壞了事的義忠老親王”的後裔(注意我說的是“類似”而非必定為“義忠老親王”一支),根據之一,便是曹家在雍正朝,為雍正的政敵“塞思黑”藏匿了一對逾製的金獅子,陳詔先生對此很不以為然,他說:藏匿金獅子尚且要惹大禍,何況人乎?因此,隱匿親王之女“在現實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我以為他“絕對”二字下得太絕對化了,誠如他所說,清朝宗人府是要將宗室所有成員登記入冊的,即使是革退了的宗室,也給以紅帶,附入黃冊,但康熙五十二年四月,在命查“撤帶”革退宗室給帶載入《玉牒》,以免湮滅的行文中,便有這樣的說法:“再宗室覺羅之棄子,今雖記藍檔內,以宗人府定例甚嚴,懼而不報,亦未可定”,並舉實例:“原任內大臣覺羅他達為上駟院大臣時,因子眾多,將棄其妾所生之子,包衣佐領鄭特聞之,乞與收養,他達遂與之……”可見規定是規定,即使是皇帝親自定的,也保不其有因這樣那樣緣故,而暗中違仵的。
我對秦可卿之真實身份乃一被賈府藏匿的宗室後裔的推斷,是根據曹家在那個時代有可能作出此事的合理分析,因為誰都不能否認,曹家在康熙朝所交好的諸王子中,偏偏沒有後來的雍正皇帝,卻又偏偏有雍正的幾個大政敵,這幾個政敵“壞了事”,自然牽連到曹家,曹家巴不得他們能勝了雍正,也很自然,就是後來感到“大勢已去”,想竭力巴結雍正,也還暗中與那幾個“壞了事”卻也並未全然灰飛煙滅的人物及其黨羽聯絡,從幾麵去政治投資,也很自然。希望隨著有關曹家的檔案材料的進一步發現,《紅樓夢》中的秦可卿與賈元春這兩個重要人物的生活原型,能以顯露出來,哪怕是雲中龍爪、霧中鳳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