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這是《紅樓夢》裏北靜王的名字。永瑢,這是乾隆第六個兒子的名字。永瑢兩個字各減一筆,便是水溶,再明顯不過。那麼,小說裏北靜王的原型,是不是永瑢呢?永瑢後來過繼給慎靖郡王允禧(乾隆的叔叔)為孫,先降襲貝勒,後晉質郡王,“靖”“郡”這些字眼都與“靜”很接近,看來,北靜王原型問題,可以拍板定案了。但是,且慢。細查一下年代,問題來了。我們在《紅樓夢》現存最早的本子甲戌本裏,就可以看到北靜王形象出現,而且在後來各種抄本裏,關於北靜王的文字都很穩定,但是脂硯齋甲戌再評本的那個甲戌是乾隆十九年(1754),該年永瑢才剛剛十一歲,也就是說他乾隆八年(1743)才出生,曹雪芹至少要比他大二十歲,曹雪芹構思與初撰《紅樓夢》時,永瑢還是一個嬰兒,並且永瑢是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底才過繼給允禧為孫的(允禧在頭年五月去世,去世時才有“靖”的諡號),那離曹雪芹辭世也就隻有三年的樣子。這樣看來,曹雪芹筆下的北靜王,原型采樣應該還有別的真實人物。
小說中的北靜王是一個曹雪芹下筆極其稱頌珍愛的角色。他正麵出場在第十四回後半和十五回前段,“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性情謙和。”“麵如美玉,目似明星,真好秀麗人物。”更難得的是,北靜王“因想當日彼此祖父相與之情,同難同榮,未以異姓相視,因此不以王位自居”,不僅主動積極參與秦可卿的路祭發喪,見了賈府的老少爺們,“仍以世交稱呼接待,並不妄自尊大。”對賈寶玉更施厚愛,這位“生得才貌雙全,風流瀟灑,每不以官俗國體所縛”的“賢王”,誠邀寶玉去他府中,稱“小王雖不才,卻多蒙海上眾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頗聚”,他希望寶玉“常去談會談會,則學問可以日進矣!”這個人物在前八十回裏還多次暗場出現,讀者可以感覺到,北靜王與賈寶玉確實建立起來非常密切的,甚至可以說是非同尋常的關係。
曹雪芹以濃筆重彩寫北靜王,而且把“賈寶玉路謁北靜王”鄭重地寫入回目,這說明在他的創作情懷裏,這是不能舍棄的內容。曹雪芹的祖上,是最早被滿軍俘虜的漢人,具體而言,也就是在滿族入關前就歸入內務府包衣的高級奴才,這部家史裏既有為奴的屈辱,也有與滿軍共同作戰取得天下的驕傲,從順治到康熙兩朝,曹家都很被主子寵愛,但到了雍正朝,情況變化了,雍正對曹罷官抄家。雍正的繼承皇位,合法性被普遍地質疑,他的兄弟裏有對他公開挑戰的,有對他腹誹的,但也有年齡小一些的,不參與權利鬥爭,但對被雍正整治的皇族及其牽連到的如曹家這樣的世奴,在可能的範圍內表示同情,甚至伸出援手的,《紅樓夢》裏的北靜王,就是這類真實存在的集中表現。所謂“不以異性相視”,就是不以曹家(小說裏的為了賈家)的漢族包衣奴才的下賤身份而對之施以政治歧視,還能肯定他們祖上與主子並肩作戰奪得天下的曆史功績,並且始終承認彼此在長期的交往融合中形成了“同難同榮”的“世交關係”。這樣的“王”,對生活裏的曹家和小說裏的賈家是多麼地重要啊,猶如陽光雨露,是活命的源泉。
康熙的第二十一王子允禧,比篡了皇位的第四王子即雍正皇帝小三十三歲,他的年齡跟曹雪芹應該比較地接近,他似乎就是一位上麵所說的能善待曹家的皇族,他在雍正朝先被封為貝子後晉貝勒,乾隆一上台還沒改元就封他為多羅慎郡王,因此如果曹雪芹成年後與他有所接觸,他那時已經是郡王了,“郡”與“靜”諧音,而且,現在我們稱為恭王府的庭院裏,至今還掛著一塊允禧寫的匾“天香庭院”(沒有署名,但上麵蓋著他的印章),盡管我們現在還沒有確切證據來證明乾隆朝的慎郡王府一度就在那掛匾的地方,但其府址應該大體上在紫禁城以北的相關區域,這樣,曹雪芹寫小說時“北靜”的符碼的出現,也就不難理解了。
允禧無心權力,他自號紫瓊道人,又號春浮居士,著有《花間堂詩草》《紫瓊嚴詩草》。《紅樓夢》裏出現“天香樓”這樣的建築稱謂,與允禧題寫的“天香庭院”匾絕非偶合,小說裏北靜王這個形象,允禧應該是原型之一。允禧曾生有一子,他去世時該子肯定已殤,否則乾隆不會把自己兒子永瑢過繼給他家當他的孫子,以便沿續他家的爵位,而之所以讓永瑢過繼,可以設想,那是當允禧在世時,這個侄兒就常到他家去,被他和他嫡妻所喜愛,永瑢也喜歡作詩,後編有《九思堂詩抄》;那麼,若允禧善待曹雪芹這樣的“世交”之飄零子弟,給他入府活動的機會,曹雪芹對一天天長大的永瑢印象也應該是很深的,於是,永瑢也就部分地成為了小說中北靜王的原型,總而言之,《紅樓夢》中北靜王的原型,應是允禧(主要取形象氣質)與永瑢(主要是取名字加以衍化)的綜合。
《紅樓夢》不能定位為一部政治小說,但小說的寫作背景,卻是康、雍、乾三朝嚴酷的權力鬥爭,康熙生過三十五個兒子,成活序齒了二十四個,他對第二子公開地兩次立為太子,又兩次廢掉,公開立儲失敗,導致他秘密立儲,有很多證據說明他最後選定的是第十四子,不過他秘密立儲的措施尚未完善,死亡突然來臨,結果第四子矯詔奪得皇位,是為雍正皇帝,雍正得到帝位後至少先後對五個兄弟進行了迫害,並因此株連到與這些兄弟有關係的官僚,曹家即其中犧牲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