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回家的路上,程歸打電話給李叢木,滿心歡喜想把去嘉定的事說給他。然而興衝衝打了兩通,都是占線。
這家夥在忙什麼呢?程歸納悶著,回到小區,遠遠就看見李叢木站在樓下,他身邊還站著一個男的,像是鄧壘,兩人腦袋湊到很近,正在商量著什麼。
夜風呼呼吹過,門燈在他們身後投下兩道長長的暗影。
程歸不聲不響走近了,“嘀嘀咕咕”的兩人才察覺,趕緊打聲招呼,又互換眼色。
“你們在聊啥?”程歸問。怎麼就覺得是見不得人的事呢?
“沒啥,沒啥。”鄧壘僵硬地笑笑,“我來找小夕。”
“上樓吧。”李叢木打開門禁,讓鄧壘先進去。
程歸用眼神問李叢木在搞什麼,李叢木隻回以大尾巴狼式的笑臉。
哼。跟我保密?程歸心說:去嘉定的事,我也不告訴你。
推開家門,先聽見一聲狗叫。小夕正蹲在客廳裏,跟一隻狗培養感情,見到鄧壘裝作沒看見,和程歸邀功:“我找到你說的那條流浪狗了。”
狗吃著牛肉幹,搖搖尾巴。
程歸看一眼,“這是誰家養的吧?門衛說,這一帶的流浪狗都被收走了。”
“啊?”小夕傻住。
鄧壘咳嗽一聲,“那個,我來找你有事。”
“什麼事?”小夕站起來,臉繃得緊緊的,小狗在腳邊打轉轉。
“我不是要結婚了嗎,想找你給我當伴郎。”
“伴、郎?”
“你願意嗎?”
“沒門。你到底有沒有腦子?找我當伴郎合適嗎?”
“有什麼不妥?”鄧壘問的時候,看了一眼李叢木,念課本一樣說:“在上海,你是我認識最久的人。你當我伴郎,我的婚禮就圓滿了。”
“圓滿你個頭!這事沒門。”
“為什麼啊?”
“全宇宙都知道,找伴郎要找個比自己醜的,雖然對你來說有點兒難度。再者,我可沒興趣給你鬧洞房,我看過那麼多次現場,早審美疲勞了。有那閑工夫,我去約妹子。”小夕一甩頭,回屋把門摔上。
“砰。”
鄧壘愣住,這跟他預想的結果不一樣!“他不會有事吧?”看著小夕的房門,不放心。
李叢木拍拍他肩膀,“我送你下樓。”
在門關上的瞬間,聽到李叢木說:“你要沉住氣。”程歸領悟了點兒什麼。
這一夜,烏雲在天空聚攏,小夕在床上折騰,就跟妖精修煉到了最後關頭一樣。當天空放亮時,他獲得了新生。
“我決定,我要徹底放下鄧壘。”小夕在早餐桌上宣布。
“真的嗎?”程歸也不知道該不該勸。李叢木則沒事人一樣吃著餅。
小夕說:“我已經想清楚了:我喜歡他,是一種病。他渾身都是缺點,抽煙、喝酒、粗神經。我小時的夢中情人,絕對不應該是這種德性。我就是和他認識得太早了,認識得太久了,被他拴住了,都沒給自己機會去認識一下其他人。”
“對哦。”程歸覺得小夕這話有幾分道理,下意識地看一眼李叢木,嘀咕道:“認識得是太早了。”
“對吧?”小夕更來勁了,“這世界上好男人多得是啊,長得帥的,有才華的,特別是我們娛樂圈裏,那鮮肉此起彼伏。我要解放自己,給他人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