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剛剛入夜,維基就返回酒店。
“怎麼樣?”見他進門林麟趾連忙問道。
“嗯……宿命組織這邊已經搞定。”維基看起來似乎並不為此多麼高興。
林麟趾奇道:“事情都解決了,這麼還愁眉苦臉的。”
“宿命是搞定了,但雇傭他們的究竟是誰卻無法得知。”維基說,“宿命其實還不難對付,就怕對方在雇傭宿命不成後,轉而向……”
“獵手之氏族阿薩邁?”林麟趾臉色微變,想起來這群吸血鬼中的專業級殺手。
“是啊,未嚐沒有這種可能!一旦被阿薩邁氏族盯上,那麼肯定是不死不休之局,所以我們要做好心理準備。”維基說,“而麵對阿薩邁氏族的殺手時,留給我們唯一也是最好的選擇便是將其殺掉!”
如若阿薩邁氏族所派出的殺手任務失敗,反倒被林麟趾二人給殺死的話,那麼其氏族是不會為他報仇的,而且之後阿薩邁氏族也將不再接受任何以他們為目標的暗殺雇傭。因此隻要能成功擊殺那名殺手,便會一勞永逸,但……要想反殺一位阿薩邁氏族的吸血鬼,談何容易。
“或許到時候,我們可以……”林麟趾似乎想到了什麼,說道,“可以令那位阿薩邁氏族的吸血鬼無意中嚐到我的血液,那麼他就……”
維基聞言一愣,隨即笑出聲來。
“怎麼?”林麟趾眉頭皺起,說,“你不是之前給我講過,阿薩邁氏族的吸血鬼隻有在一種情況下會放棄暗殺,那就是目標的實際世代要比雇主所提供的情報更古老,而我第五代的身份肯定不是那個想殺死我們的人所能知道的,因此當那位殺手得知我是第五代血族後……”
“你說的並沒有錯,但是……你似乎忘記了阿薩邁氏族的另一個嗜好,那就是吸榨其他吸血鬼。”維基說道。
林麟趾一愣,隨即也回憶起了以前維基所講。
阿薩邁氏族普遍認為,吸血鬼要想到達天堂的唯一方法,便是使自己盡可能的接近初代吸血鬼。而所謂的接近,便是通過吸榨比自己世代更古老的吸血鬼來實現。而為了證明他們自己行為的正當性和正確性,阿薩邁氏族宣稱其創始者就曾手刃過兩個第二代血族。
“現在明白了吧,之所以他們會因實際世代與情報不符便放棄暗殺,不過是往往世代便等同於實力的緣故。”看著林麟趾臉色越來越難看,維基笑道:“而如你所說,當殺手嚐到你的血液後,卻發現一個世代比自己古老的家夥實力竟然如此之低,那麼我想他一定會欣喜若狂,即使沒有暗殺雇傭也會想方設法去殺死你。”
“呃……那我們還是直接殺死他,以絕後患吧!”林麟趾可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轉而問道,“我們今晚準備去哪?即使有阿薩邁氏族的吸血鬼前來,我想應該也沒那麼快吧,啊哈!”
維基笑了笑,看著坐在不遠處正在上網的尼爾,說:“帶你到我以前的家去看看吧!”
離開酒店,他們並沒有帶著尼爾,雖然小家夥十分想跟著一起去。當然,在離開之前,饑餓已久的林麟趾終於是喝足了血。
兩人隱於黑暗中疾行,林麟趾發現所走的路與前往溫布爾登鎮時是一模一樣,便奇道:“維基,你家不會也就是在溫布爾登鎮吧?”
維基搖搖頭,說:“我家在金斯敦鎮,溫布爾登鎮的旁邊。”
一路無話,很快他們就行至金斯敦鎮。
在向著鎮中走去時,維基說道:“林,我之前應該沒說過這個,阿薩邁氏族吸血鬼雖有著殺手之稱,但其實他們很多時候,並不會將目標直接殺死的,”
“並不直接殺死?”
“是的,他們一般都是擊碎對手心髒,然後再將其帶入氏族聚集地。”維基說,“要知道,一個被活活生擒,隨時可以吸榨其血液的吸血鬼,在阿薩邁氏族內甚至比血晶都要受歡迎。”
林麟趾聞言不寒而栗,心想無論如何也不能讓阿薩邁氏族的殺手將自己擒住,否則定會生不如死。
突然維基停下了腳步,林麟趾回過神來,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發現路邊是一所學校。他這個文盲看不懂英文,隻能等待著維基說給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