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說不盡的魯迅(4)(1 / 1)

孫鬱:我開始以為是一種傳奇,但越讀越覺得不是那麼回事,你的敘事技巧和結構都很獨特。

莫言:這部作品裏有戲仿,有敬仿,比如對《藥》的敬仿。小說裏那對夫妻平靜地像出賣小豬崽兒一樣出賣了自己的孩子。很多國外評論者,喜歡把中國妖魔化,他們宣傳這是一部描寫吃人的小說。其實我的本意並不是去說中國有食人現象,而是一種象征,用這個極端的意象,來揭露人性中的醜惡和社會的殘酷。我每次出去都要糾正這種有意的誤解。《酒國》是小說,不是紀實。是虛構的小說。作品中對肉孩和嬰兒筵席的描寫是繼承了先賢魯迅先生的批判精神,繼承得好還是壞那是另外的事情,但主觀上是在沿著魯迅開辟的道路前進。

孫鬱:《酒國》是震撼心靈的,是你長篇小說成熟的標誌,尤其對百姓生活的描寫很逼真,有像魯迅的一麵,殘酷、慘烈。

莫言:拷問靈魂是魯迅最先提出來的嗎?

孫鬱:在中國應該是。你對魯迅與陀思妥耶夫斯基之間有什麼感受?陀思妥耶夫斯基對你有影響嗎?

莫言:魯迅評價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的靈魂的偉大的審問者,同時也一定是偉大的犯人。審問者在堂上舉劾著他的惡,犯人在階下陳述著他自己的善;審問者在靈魂中揭發汙穢,犯人在所揭發的汙穢中闡明那埋藏的光耀。”這評價真是精辟之極,看起來是說托氏,是不是也是在說他自己呢?還有:“把小說中的男男女女,放在萬難忍受的境遇裏,來試煉他,不但剝去了表麵的潔白,拷問出藏在底下的罪惡,而且還要拷問出那罪惡之下真正的潔白來,而且還不肯爽利地處死,竭力要放它們活得長久。”魯迅真可謂是托氏的知己。“偉大的犯人”的說法真是驚心動魄啊。我讀《罪與罰》,讀了三分之二,《卡拉瑪佐夫兄弟》多少次想讀完總是讀不完。因為我覺得魯迅已經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精神內核提煉出來了。

孫鬱:魯迅寫的是看客,《檀香刑》寫的是劊子手,這是對魯迅思想的一個發展。

莫言:不敢輕言發展,否則會亂箭穿心!但毫無疑問《檀香刑》在構思過程中受到了魯迅先生的啟發。魯迅對看客心理的剖析,是一個偉大發現,揭示了人類共同的本性。人本有善惡之心,是非觀念,但在看殺人的時候,善與惡已經沒有意義了。譬如清朝時去菜市口看一個被殺的人,當殺人犯在囚車上沿街示眾的時候,根本沒有人去關注他犯下了什麼罪惡,哪怕這個人犯的是彌天大罪,殺害了很多人,是一個令人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的壞蛋,但因為他上了囚車,脖子上插著亡命牌,這時候所有的看客都不會關注這個人到底犯了什麼罪,純粹是在看一場演出。這個死刑犯,能在被殺前表現得有種,像個漢子,慷慨激昂,最好唱一段京戲,最好能像魯迅筆下的阿Q那樣喊一句:“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就會讓看客們得到極大的滿足,獲得精神愉悅。

孫鬱:魯迅說阿Q是無師自通地喊了這麼一句,“無師自通”這個詞用得真好。

莫言:那說明阿Q也深受看客文化的影響,或者說他也曾經當過看客。死刑犯表現得好,看客心理得到了極大滿足,便將罪犯過去的罪惡一筆抹殺,並使之成為被讚美的對象。今天這個犯人真有種,視死如歸啊,這個人作為一個罪犯在被追捕的過程當中,所有人都認為一定要對其千刀萬剮,但一旦他成了被看的對象後,他的罪惡被消解了。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但我們難道有理由譴責成千上萬個父老鄉親嗎?實際上,我們也是看客。

文化大革命期間,為了警戒老百姓,汽車會拉著罪犯在全縣的村莊遊行示眾,有的是死刑犯,有的是一般的罪犯,偷盜犯、強奸犯,當然還有殺人犯。罪犯一旦被押赴刑場,罪惡就消解了,就開始進入戲劇表演過程。在那個時代我們也當過看客。為了讓老百姓受教育,公審一個人,就開萬人大會,大家傾巢而出前去觀看。不知東北有沒有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