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怎麼會這麼有信心。如果我輸了十幾場,隻贏了一場,我會反思一下……媽的,也許我根本沒那麼棒。我效力過最爛的隊都不會打出什麼17戰16敗之類的戰績。”
艾弗森從克裏夫蘭帶回新秀賽MVP的同時,76人的隊友們正在和媒體訴苦。那些言論被放大、印刷,放在所有版頭。隊友們埋怨自己接不到球,埋怨艾弗森自私。帕特?克羅斯隻好四處救火。他笑容可掬地對每個記者說:
“啊,失誤是讓人沮喪,但那不是成長的一部分嗎?嗯,他說他沒必要尊重任何人——大家都誤解了,阿倫的意思是,他沒必要畏懼任何人!”
艾弗森在1996年12月,一度命中率低到37%。理由很簡單:他的首場職業比賽中所以拿到30分,是因為雄鹿對他的了解,僅限於傳說、大學錄像和雷?阿倫的口述。所以,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切入,19投12中。可是,兩個月後,全NBA都開始把他放到顯微鏡下研究,一分分、一寸寸地解剖。1996年12月的那次半場鬥牛,他把費舍爾晃成了石像,可是鯊魚了解他的下一步動向,阻擋了他。1997年1月3日,費城對勇士。金州的閃電扣籃大師斯普雷維爾苦口婆心地忠告隊友:
“最好勒緊襪筒和護踝,以免被那小子晃斷了腳踝。”
艾弗森還是得到了26分,可是加時賽中,他被勇士孤注一擲地封死了。五天之後,他一生中第一次做了替補。那是在76人對小牛的比賽。球迷們伸長脖子,察覺首發陣容裏似乎少點什麼……嗯?少了一個3號?!艾弗森替補出場。雖然這替補多少有些象征性——他還是在場上奔跑了31分鍾,14次出手,得了22分。
剝奪掉艾弗森的首發位置,並沒讓76人踏上勝利之途。可是人們已經大體形成了這麼個共識:由於阿倫?艾弗森的存在,76人的隊員都拿不到球,無法開展進攻。因此,艾弗森的個人得分,是犧牲了球隊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得到的。
1997年春天,抨擊阿倫?艾弗森是一種流行。對他的非難,不再局限於某個細節、某個段落。艾弗森是一個現象。在媒體眼裏,他代表著年輕天才們的優點:匪夷所思的速度、才華橫溢、頑強、勇猛、執拗——以及缺點:打球自私、做人自我、缺乏組織能力、低命中率、毛躁、無法無天。
他的壟溝頭,他的低命中率,他的高出手,他的高得分,他的街頭背景,他的死黨,他的桀驁不馴,他的拒絕尊重權威,他的無畏。這些構成了一個整體,一個被傳統派係仇恨的形象。老一代的價值取向厭惡這種對比。他們推崇的是老謀深算、深沉多智、穩定、精確、自律。
在這過程中,與其說艾弗森和老一代球迷、老一代NBA是對立的,不如說,媒體了解老一代球迷與NBA厭惡這種性格,於是把艾弗森渲染成了這種形象。艾弗森並未刻意去把他的生活方式推廣。但是,老一代人把他麵對置疑時的反擊和自衛,當作了一種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