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老王( 又一 )(1 / 1)

老王被告知,有一組微型小說的主人公名叫老王,熟人讀後竊竊私語,這不是寫的老王嘛,怎麼寫得這樣窩囊,猥瑣,缺少風度?你何不找作家算個賬,搞點時髦的名譽權之爭,至少可以委托律師跟他要幾個錢花花,借此也增加一點自身的知名度。何樂而不為也?

老王一笑,他說,我其實不配做小說尤其是係列小說的主人公,如果當真做了,那就是作家瞎了眼睛,或者是我有意無意盜名欺世,讓他上當受騙了。我怎麼好意思跟他要求賠償,而不是主動賠償他一點損失呢?如果我是聖賢,寫我的作家也就是準聖賢了。如果我是將軍,寫我的作家差不多能夠做到上校或者大校啦。如果我是美女,寫我的作家起碼也可以拍拖一個絕色佳麗。現在我這副樣兒,他最多是一個假老王、代老王、老假王或者老代王或者王老代或者王代老罷了……不是我害了作家,坑了天才作家,不是我對不起作家嗎?我慚愧還來不及,遑論其他?

為老王獻策的朋友失望而去。搖頭曰:朽木豈可雕焉!

過了幾天,老王看到了以老王為主人公的係列微型小說,竟然是盜用他的名義寫的。沒有看到三分之一,他打了一個機靈,激動地說:“好啊!世上竟有這麼絕妙的好文章!雖說是老王寫的老王,卻與我本人無關。全中國祖籍太原人士蒙周王姬氏賜姓王,從而可以叫老王的人至少有二千萬,與老王同名的也不會少於二十五萬個,誰管得了那麼多!反過來說,如果有許多國人竊竊私語認定是鄙人寫了鄙人,倒也未嚐不善!”

正是:

老王不甚老,

老王不是王。

禪意實無意,

尷尬即文章。

翩翩複嫋嫋,

花草恁拈藏。

信馬成一笑,

何必混裝腔!

滿紙荒唐言,

解人自徜徉。

煙士皮裏腎……

注:或譯煙士皮裏純,靈感之意,亦可作嗜尼古丁而傷腎之意不解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