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這個世界交到的第一的朋友,他被封印在一個山洞裏,這裏十分難找要不是當時我好奇心起想走到山洞盡頭而化為狐型我還找不到這裏呢。
通道很寬闊但裏麵胡亂放著一些巨石如果是人絕對走不進去。就這樣我來到了山洞最裏層。
“你來啦”深邃的山洞中傳來一聲深沉而懶洋洋的聲音。
“嗯,我來看看你”我跳到一塊巨石上趴了下來,六條尾巴也停止了擺動。
“我要離開了”我抬抬眼皮對裏麵的家夥說了句。要說這妖怪的心很奇怪,我們都沒告訴對方自己的名字就成了朋友。
“走?”那聲音一改之前的懶散變得正式起來。
“我要去人類世界看看,戰爭已經結束了我呆在這裏也很無聊”我無所謂的說道。
“你一個魔獸怎麼去人類世界?恐怕你剛出森林就得被抓了當寵物。”那聲音有些不屑的說。
“這就不用你擔心了,隻要我偽裝的好誰也不會知道我不是人類的。”
“哦,那你保重。別被人抓了丟我們魔獸的臉”
“話說咱們認識這麼久了我也沒告訴你我的名字,我是白狐。還有我不是魔獸我是妖怪。”
“啊~啊~你是妖怪,這句話你說了很多遍了。換句新的。”那聲音笑道。
我們早就知道對方的身份但唯獨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蘭切爾·斯坦·布倫斯特·多拉格,我的名字”
我暗暗念了幾遍記住了“喂~你的名字也太長了吧。我以後就叫你阿爾吧。”
“那我就叫你白毛。”
“喂喂,你這可真是不客氣呀”
“話說,你真的不想出來?”
“我為什麼要出來,這地雖然封閉了點但是夠清淨,你走了以後我正好可以好好睡覺了”
“也是,要是我找到了破陣的方法我就回來救你。”
“噢,那我睡了。走的時候就別叫我了。”阿爾的聲音又變回了原來的懶散。
我沒有回答,因為他已經睡著了看樣子一時半會他是睡不醒了。
我也該離開了,好不容易來到異世界不旅遊一番都對不起那個迷霧了。
這十年裏我癡迷於修煉基本上就沒往外走過,就連衣服和錢幣都是那些死在森林裏的傭兵身上帶著的。現在我終於能大搖大擺的走在人類世界了。不過這身衣服穿著還真是舒服啊。
這裏是森林與外界的中轉站店鋪林立夜晚更是燈火通明。當然,燈是魔能燈一種以魔力為動力的煉金術小物件。
(小常識:一塊普通一階魔核就能讓一盞魔能燈運轉一個月的時間,同等級的魔晶石就隻能支持一天。魔核有自動回魔的特性,但是魔核在自動回魔的過程中會不斷消耗直至消失,越高級的魔核消耗就越小)
然而我還沒怎麼轉的時候我就被人盯上了,這種感覺在剛進城的時候就該覺到了。難道這麼快就就有人知道了我的身份?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