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虛擬中的醜惡(中)(1 / 3)

金錢美色,引得古今中外多少風流、平凡人物齊刷刷競折腰,哢嚓嚓折(shé)了腰。

說到這,我不得不追敘一下景區對應這金錢美色的兩個很不光彩、也擺不上台麵的事:那就是遊客的賭和嫖問題。老九甚至不顧“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的關係,將“紅樓夢幻穿越遊”概括成“吃喝嫖賭穿越遊”,這當然過分誇大抹黑。但不可否認,對這兩件事我們很頭疼無奈,基本隻能采取一種微妙的態度。

先說說賭。我對“共富”賭場親自調查後得出了結論,確有不少遊客來此一賭,成為賭場的“生力軍”乃至“支柱隊伍”,如倪二所說,甚至讓賭場由衰轉盛。大都中不隻共富這一家賭場,但它位於旅遊線路方便拐點上,遊客去得最多。

當在幹部會上彙報了此事後,錢智商反問我:“那你看怎麼處理好?”

我當然琢磨過了,這時便字斟句酌地說:“要我看,對此也隻能采取教育、引導的方法,比如在遊客須知中增添勸賭提示等,此外,好像沒什麼高招。據我所知,相當多的人隻是小賭,圖個新奇有趣,畢竟說是穿越到古代了,想參觀、體驗下那時的賭場。還有少部分人,是有賭癮的,現在外麵——也就是咱這邊,管得緊,查得嚴,所以跑這裏麵過把癮。可能還有極少數的職業賭徒吧,想到裏邊撈一把。但是,就算他賭贏了,也不會兌出人民幣來。咱們一沒權限,二是就那麼幾個女導遊,怎麼管?而且我看就算警方,大概也沒什麼好辦法。查賭要抓現行,警察過去了,誰認你啊?你的警徽、電棍、銬子、手槍什麼也帶不過去,別說抓賭徒,恐怕得先讓賭場保鏢抓起來送官,反倒成了砸場子的罪犯了。好吧,就算真抓著賭徒了,賭銀咋沒收?又怎麼帶回來?現在的法律,有用虛擬銀子賭博的定罪條款麼?再說了,現實世界中的治安、刑事案件他們都忙不過來,哪有時間到虛擬世界來?”

我也就隨便說說,沒想到講到後來,把大家都給逗笑了。

方元也談了個人見解,分析說:“利弊是相依相存的。要我說,這虛擬世界裏的賭博可能利大於弊。你看,把外麵的賭徒吸引到裏麵,一是可以減輕對現實社會的危害;二是那些賭資——人民幣形式的,實際都進了我們的賬上,而我們又以稅的形式上繳了國家;三是遊客小賭怡情,是一種娛樂,有利於社會穩定。要我看,這事還真的和現實社會中的賭博不太一樣。其實,關鍵的問題還是像老晨說的,不好管,這方麵缺少法規。‘法無明令禁止的則允許’嘛!”

錢智商發話了:“咱們公司的兩位長者都發言了,說得很到位啊。一位對裏麵的情況了如指掌,分析得有道理,一位是懂得辯證法,也懂法律。我看,也隻能無為而治了。”

這就是我們對涉賭問題的對策,基本也隻能采取不讚成更不提倡但也不幹涉的態度。不過事實上,在這方麵也確實沒出過什麼治安方麵的事件。是不是有人到虛擬賭場裏輸得傾家蕩產了呢,沒聽說過這樣的案例,公安部門也從未發過這方麵的通報。我們分析過,賭徒之所以會輸得褲頭不剩,都是為了要翻本,而在我們這裏,錢換成了銀子後,誰都明白再不可能換回人民幣了,所以無論輸贏都不可能賺到,估計輸上一筆兩筆大錢也就會終止了,至少不會為翻本再投入。

接下來再說這個嫖。這個字就比賭更難聽,不過,即使在現實中,這也是回避不了的問題:那就是,即使掃黃行動一浪接一浪,警察把一撥嫖客按在“沙灘”(沙發和彈簧床)上,仍然又有新一撥嫖客頂風再衝浪,前“拘”後繼接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