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頓·斯莫德從軍營中醒來的那一刻就覺得不太妙,他應該在大天朝的監獄中醒來,最後看看這個世界,然後安穩地走向死亡。而不是在這空氣中彌漫著濃濃鐵鏽味的軍營中不知所措。

每個人說的都是外語。嗬嗬,不止英文。

本該在監獄中的諾頓——當然那是他不叫這個——是因為是以蓄意殺人而被判死刑的。為什麼殺人?因為妹妹被奸殺了,而那人家中有權有勢。一個十幾歲的人可以做成什麼呢?他的計劃失敗了一半,當他剛抓住那個人渣的時候就被警察包圍了。放?怎麼放?為什麼要放?他當著警察的麵捅了那個人渣七、八刀,刀刀衝著脖子、胸口而去。有幾個警察都呆在了,但是另外的警察都舉槍對著他了。他遺憾地把刀和人一扔,任由警察把他拘捕,然後事情就簡單很多了,那個人渣掛了,他被判死刑。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但是他在這兒,而且他變成了諾頓·斯莫德。說實在的他並沒有想要逃避,隻是覺得有點虧了,複仇是愚蠢的,但是他覺得他必須這麼做了,不然,他一輩子都不會放下這件事。

“諾頓!”,一個黑人小夥子衝了過來,“第二裝甲師回來了!”他一個激靈站了起來,第二裝甲師,坦克,戰爭?這裏是哪個陣營來著?美國?是哪次戰爭?一戰?二戰?

劇烈的頭痛讓他捂著頭,不顧地上的肮髒直接跪倒在地:“Oh!Fuck!”“諾頓!醫務兵!”黑人小夥熟練的把他架到一張破擔架上,“諾頓又頭疼了!”

實際上諾頓已經昏了過去。

諾頓·斯莫德,十八歲。原來是一個聽寫員——預備未上崗的那種。他某天去單位的時候被一車子拉到了軍營裏,和另外幾個聽寫員一起。但是他根本沒有上前線。在軍營的第一天,他就看到了一輛車的屍體然後抱著樹吐到天荒地老。諾頓的長官:斯科皮·傑遜中士讓他直接去處理屍體了。於是在入軍營後的一個禮拜中,他“天荒地老”了三天,終於在第四天習慣了。就在斯科皮中士決定讓他上前線戰鬥的時候,他又因為頭疼的昏了過去不得不留守陣地,繼續處理屍體。現在是二戰將要結束的時候。

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諾頓睜開眼睛,原來他才入軍營一個禮拜嗎?還好還好,一、感謝諾頓少言的性格。二、如果是納粹,他就自殺算了。反正不為納粹作戰也會被殺掉來著。

“嘿!諾頓!你沒事吧?”之前的黑人小夥手裏拿著把槍,“沒事了。”諾頓坐起來,“這是什麼,卡哈爾?”“M1911手槍啊,待會我們要跟著四輛坦克去一個農田裏救一個排的兵,”卡哈爾憐憫地看著諾頓,“你得跟我們一起,斯科皮說了,如果你沒醒就把你直接崩了,如果你在戰場上暈了那也一樣。”

諾頓抽出自己腰帶槍套裏從沒用過的槍:“不,沒事了。我已經不會頭疼了。”

因為他是諾頓·斯莫德。

但是,諾頓現在麵臨一個很正常的問題:不、會、用、槍。

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大天朝根本摸不到槍,不要說真槍了,仿真的都不行。他唯一一次摸到真槍是高中軍訓的時候,但那是八路軍的突擊步槍,而不是這裏的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