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募士兵的時候,我才發現,現在我這裏的人口已經接近破萬了,糧倉的建設也已經完成。糧倉是用來保存人或家畜所食用的穀物的建築。已知最古老的糧倉發現於中東約旦河附近一處新石器時期的定居點,大約可以向前追溯至初始紀元前9500年。這個糧倉的大小約為10英尺(3米)見方。其特點是架高的地板,可以讓空氣更加自由的循環流動,以預防老鼠和其他害蟲。
糧倉的出現,更方便我們在如此人口規模下,進行糧食集中分配製度。
招募弓箭手的工作進行的不是很順利,原住民和威尼斯移民對於當兵這種事情,都有著近乎本能的抗拒,這個時候,我知道必須從觀念上對於人們進行改編,那麼在政策上,我就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引導。
我決定在原來“傳統政策”的基礎上,施行“軍事傳統”,“軍事傳統”就是一種將為國效力榮譽化浪漫化的政策。現役軍人和退伍老兵都受人敬重,而逃避兵役則被視作低人一等,甚至會變成厚顏無恥的代名詞。現代的以色列就有著意味深長的軍事傳統,與之類似的還有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英格蘭以及內戰前的美國南部各州。
政策這種東西,一旦實施,就難以改編,因為這種東西,一旦頒布,就會被多元宇宙所認同,朝令夕改,就會付出代價。
還好“軍事傳統”和“傳統政策”倆個政策之間並不衝突,不然就尷尬了。
我開始試圖組織民眾們進行一項新的習俗,“獵頭習俗”
獵頭又稱獵首(headhunting),中國古籍作馘首,指將人殺死後砍下頭顱並收集的一種習俗。許多古代文明都曾流行過獵首的做法,有史籍記載的包括:古中國人、台灣原住民、日本人、阿富汗的努裏斯坦人、古印度的阿薩姆人和那加蘭人、緬甸人、婆羅洲人、印度尼西亞人、菲律賓人、密克羅尼西亞人、美拉尼西亞人、新西蘭毛利人、亞馬遜平原與美國大平原地區的印第安人、尼日利亞人、歐洲的凱爾特人和斯基泰人,等等。獵首的做法到了初始紀元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還在太平洋戰場出現過了。
據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記載,商代時中國便有獵首的風俗。殷商人把俘獲的異族的酋長當作人牲斬首,祭祖之後,用其頭蓋骨刻上文字以記事,作為戰勝的紀念,稱為“人頭骨刻辭”。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獵首行為在中國大規模興起。司馬遷《史記》記載,春秋時,晉國趙襄子攻殺知襄子之後,將知襄子的首級割下,雕刻上漆,當飲酒之首爵。南方楚國,在屈原《楚辭》中的《國殤》、《禮魂》篇中都有民間獵首習俗的記載。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規定,士兵的軍功一律以斬獲並帶回的敵人首級多少來計算,計算功勞也非常公平。這一規定使得秦軍的士氣大為增強,其凶殘程度也令各國士兵聞之而膽寒。有觀點認為,獵首行為在秦滅六國的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