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鬧不息的街頭,人潮湧動,彩燈閃耀,混合著商家放出的音樂,盡顯城市特有的現代風彩。
一陣追逐聲引來路人側目相望,不知發生了什麼事,一個手持木劍的少女正在追趕一個男性青年。
少女眉清目秀,滿滿的怒意躍於臉龐。
青年俊逸不凡,臉上掛著一絲無奈。
“你老追我幹嗎。”倉臻跑在前頭,不像是在逃,腳步不快卻讓後邊的少女追不著。
“除魔衛道是我輩的本份,妖孽你受死吧!”高芸高舉著木劍大聲喝斥。
倉臻是隻妖,一隻能迷惑世人的狐妖,與大多書中不同,倉臻是一隻雄性狐妖,但絕不影響他迷惑人的本事。隻是這一張臉蛋,身形就能叫眾多人類女性癡狂。細想了下,這已是這半年來第二十二次被人追趕,其中有兩次是除妖人,三次是星探,六次是某女人的男朋友,還有十一次是死纏著不放的女人。
雖然是妖,倉臻一直認為對任何雌性出手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麵對高芸的追趕,他隻能跑。
“別老妖啊妖的,我又沒幹壞事。”倉臻被追到一條無人的小巷子,停下腳步,轉過身望著高芸。
“還敢說你沒幹壞事!”高芸持劍慢慢靠近,對方是一隻百年狐妖,妖力不可小視。
“好吧,我承認不該勾引人類女性,可那也不是我的錯,你要知道這就是我幻化成人形後的樣子,沒有故意改變迎合人類的審美標準。你又打不過我,不如就這麼算了,各自回家睡覺,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倉臻說的確是實情,狐妖天生媚骨,不論雌雄都是如此,不像別的妖獸靈魅,需要刻意換妝才能吸引別人。
“你還敢說!”高芸持劍的手微微顫抖,神情已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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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芸自幼隨師父修行已有十多個年頭,剛滿十八歲的時候,師父天年享盡逝世而去,把掌門之位傳給了大師兄,卻將師門至寶聚靈幡給了自己並附帶一封信,說一定要找到信上的人。
信上地址位於國內西南部的一個小城,小城似乎沒什麼名氣,隻聽說是歌仙劉山姐仙逝的地方,坐車前往亦不過一天多的時間。可是到了這裏才發現,這是十多年前的地址,這小城說大不大,真要找一個人卻不容易,胡亂找了一個星期始終沒找到人,眼看著錢就要用完了,再這麼下去隻怕連那十五塊錢一天的小旅店也住不下。高芸坐在路邊拿出所剩不多的盤纏,沮喪的長歎一聲。
“妹妹有空不,願不願和我們一起去玩一下。”三個年青人圍到高芸身邊,著裝時尚,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公子哥。
為首的叫林剛是個官二代,老爸是市裏某公安分局副局長。站在他左別叫歐俊傑,是市裏最大醫藥公司老總的兒子。開口說話的是林剛的表弟林義,仗著自己叔叔有權比林剛這個正版官二代還得瑟。
高芸第一次獨自出遠門,忽然見有陌生人搭話,不免有些緊張。
“不好意思,我沒空。”
“別那麼冷漠嘛,隻是一起去唱唱歌,喝喝酒,吃些東西,所有的費用我們全包。”林義接著說,裝出友好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