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契約內容(1 / 2)

“喔。”李紫雲知道自己猜錯有點失意。武俊彬後麵所說的話都不想聽。

這時突然睜大眼睛訝異的看著武俊彬,追問說:“你說是他們請你?請你做什麼?有沒有工資?”

最後的問題才是李紫雲最想要知道的答案,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可以得到這份工作,那就有收入可以減輕家裏的負擔。

“有,一個月三千外加吃住。”餘光濤在武俊彬還沒回答時,作出回應,他給武俊彬是最好的待遇,主要目的是調查父親的事。

李紫雲這樣提問,讓他聯想剛剛說要找工作,認為李紫雲想要這工作,此時為了父親和林若萱失蹤的事,隻好再花一點錢請她,希望李紫雲能夠配合調查。

一個月三千外加吃住,這是李紫雲的夢想工作,讀書打工還可以存錢,她當然也要這份工作。

但她還是晚了一步,話都沒說出口,李佳美同樣需要這份薪資,超驚訝追問說:“真的!假的!有這麼好的工作。一個月三千外加吃住,那我們兩個也一起請好嗎?”

“好,沒問題,今天開始我就請你們。”餘光濤立即答應,他認為花一個月的錢,請她們兩人配和調查紅衣女孩的事,絕對劃得來。

餘光濤為了調查父親和林若萱的事,常常請人幫忙調查;她母親也不問多寡,有何用途,一律答應隻要找到她父親下落就好。

李紫雲、李佳美需要這份薪資,而餘光濤答應這麼幹脆,感覺居心叵測,讓李紫雲不得不有所聯想,這麼好的差事,會不會是一場騙局,難道這武俊彬三個男人要害她們。

李佳美也夠精明,立即了解說:“很高興你願意請我們,但在工作之前,必須了解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還有付錢方式。請你事先說明,如果條件不允許,再多的薪資我們也不能答應。”

“工作內容就是配合我尋找林若萱和吳宜嫻,工作時間每天放學後五點半到九點,如果有需要必須配合加班,加班時間每四個小時算一天,工資一佰元,一個月休四天必須提早向我申請,曠工一天扣三百。不用擔心拿不到錢,如果願意接下這份工作,賬號給我,明天一早,就會請人將錢轉入妳們的帳戶裏麵。”餘光濤認真說明工作內容,就像對待餘記員工一樣,架勢十足讓人不相信也難。

李紫雲對這份工資來說簡直是太好了,不過她感覺有異,隻是要找人為何要請她們兩個人呢?再說她們兩個是女生,不能打也不能跑隻會叫,應該請男生才對。

還有他們為何不找警察呢?警察是國家體係,純義務不用工資,相信警察一定會幫他們查到底。

餘光濤說完話便看著她,顯然對李佳美的決定無所謂,隻重視她的答複,此時靜靜等待她的回應。

李紫雲隻不過是個弱小女子,這麼重視她必定有原因,也因為如此讓她必須更加警慎。端起眼前咖啡淺嚐一口,這麼純的咖啡讓她很向往,不過此時並不是品嚐的時後,細細思考餘光濤所求是什麼?

“曠工一天就扣三百,超過十一天不就要倒貼三百,我覺得這有失公平。”李佳美覺得工作內容和時間很適合,已經在價錢打轉。認為不合理立即提出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