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陽好似火球一般懸停在空中。街道上,樹葉已經漸漸變得金黃,時間上雖然已是秋天,但空氣中仍然不見絲毫的涼意。
瑞克躺在床上翻了個身:背上的汗水黏住了**,這讓他很不舒服。結果這一翻身,卻把睡意給趕走了,內心的惰性在和青春的活性掙紮了一番之後,宣告失敗。瑞克翻身爬了起來,揉了揉眼睛,這才睡眼惺忪的看了看四周。
“原來在學校的宿舍!難怪這麼熱,”瑞克罵道:“才剛十月就把中央空調給停了,隻會榨錢的爛學校!”
“現在都已經十月了,你還想怎麼樣?開到聖誕嗎?”
瑞克順著聲音望過去,隻見一個瘦弱的身影走進了寢室。瑞克根本不用看清楚(當然他現在確實也看不太清楚),就知道來的是他的室友之一:地質勘探係的塔姆。這個住在自己家西邊兩條街的瘦弱男孩,從小除了看書,做實驗,還有纏著自己玩就沒有第四樣愛好,偏偏又從小學起就是自己的同班同學,曆經中學,高中,居然連大學都是同學,正當自己慶幸沒有和他在同一個係裏時,居然又和自己成了室友!最讓他氣結的是,後來才聽說他居然是買通了宿舍管理員才和他分在同一間寢室的,更過分的是這錢居然還是自己老爸出的,為的竟然是讓他監視自己不要胡來!為此瑞克憤憤不已,發誓一定要找個機會報仇雪恨。瑞克心裏想著,卻將眼神望向了別處,沒有理會塔姆。
塔姆見他沒有反應,也不在意,十幾年的經曆,他對瑞克的脾氣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了。他默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打開了桌上的迷你電扇,然後繼續撥弄著電腦。
正在伸懶腰的瑞克看見了這一幕,頓時脫口而出:“這是我的電扇!”
“有什麼關係,借來用用而已。”塔姆連眼皮都沒動一下,繼續著手中的操作。
瑞克恨得牙癢癢:“沒見過你這樣的,我熱得睡不著覺,你倒好,拿了我的電扇自己涼快。”
“你也該醒醒了,都下午三點多了,你還想睡到幾時啊。再睡,再睡就趕不上你自己的生日派對了。”
“生日?今天嗎!我勒個去!”瑞克一縱身下了地,連滾帶爬地衝進了盥洗室開始刷牙。
塔姆依然沒有一絲走神,手上繼續著操作,嘴裏卻幽幽的說道:“真希望你結婚那天也能出現這種情況,那樣我就可以瞞著你去宣誓,然後親吻新娘了。”
瑞克嘴裏含著牙刷破口大罵,可惜噴出來的不是份量十足的髒話,隻是一坨一坨的泡沫而已,氣勢上實在差了一大截。
瑞克連忙喝了一口水把泡沫吐幹淨,正要開罵,忽然間門外衝進來一個大個子男人,一路風風火火的大叫:“我晚了!我晚了!”
大個子一看瑞克和塔姆,頓時停了下來:“原來你們也都沒走啊,看來還不算很晚嘛。”
來的人名叫比利,也是住在這個寢室的室友。比利是個身材高大健壯,長相英俊的金發青年,雖然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大了些。此時他的運動背心早就被汗水浸透,連褲子都被汗水濕了一大片,讓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瑞克見了比利,不由得搖頭道:“你這是打哪兒回來啊,打撈沉船去了?”
比利笑著道:“哪兒的話,我剛從健身房出來,就被艾德拖去打籃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