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要從我撿到的那個手機說起。
那天,我剛結束一場失敗的麵試,坐了小半天的公交車,回到了我現在租住的小區,正陽小區。
這個小區說起來也算是四環以外,聽名字沒有什麼特別,但是因為所處位置偏遠,到現在小區建成好幾年,入住率還不到一半以上。
當然地點是一方麵,另外一方麵,是因為都說這個小區鬧鬼。
相傳C市在早年曾經爆發過瘟疫,而這裏正是當年拋屍的地方,陰氣及重。
但是隨著城市的發展還有利益的驅使,還是有開發商將這裏建成小區,取名正陽,意思是用正午的陽氣鎮住這裏的冤魂。
這裏的住戶,大多是不知情的外地人,又或者是明知道這裏有古怪,可是為了在這個城市能有個立足之地,也就沒有管這些了。
就比如我,大學畢業也有兩個月了,卻依然沒有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自己手裏也沒有多少閑錢,就差露宿街頭了,那天我在租房廣告上看到這裏的租金這麼便宜,就想都沒想的租了下來。
因此,當那天九點多回到小區裏的時候,整座小區已經陷入一片死寂當中,偶爾有幾個窗口還亮著燈,在這一片漆黑當中,就像是一個個孤零零的鬼火。
我心裏盤算著今天的麵試估計又要泡湯,那個麵試的老女人白眼都快翻到腦後去了,看來回去還得繼續投簡曆。
心不在焉,腳下就沒注意,被一個硬邦邦的東西絆了一下,直接撲在地上。
手肘傳來一陣鑽心的疼痛,屁股也火辣辣的。
“靠。”真是喝涼水都塞牙。
好不容易從地上爬起來,我抬腳就朝地上踹去。
“哎?”幸好沒踹,借著微弱的亮光,隻見一個黑色的長方形物體安靜的躺在馬路中間,合著剛才絆倒我的,就是它,居然是一部手機。
“臥槽,誰啊?手機都不要了啊。”
我沒好氣的喊道。
周圍靜悄悄的,並沒有人回答我,也是,這個時間在別的地方也許還不算晚,但是在我們這個小區早都鬼影都不見一個了。
我隻好自認倒黴,齜牙咧嘴的彎下腰,撿起了地上的手機。
這是一部黑色的翻蓋手機,機身漆黑,握在手裏涼颼颼的,竟透著一股子寒意。
“這都什麼年代了?”這年頭都用直板手機,這種翻蓋手機早就少見了,而且這手機牌子都看不清,沒準是哪個大爺大娘晚上出來跳廣場舞跳丟了的。
“嘿,這誰的手機啊?”雖然我現在是英雄氣短,但是不是我的東西咱還是不會要的,而且這老掉牙的手機,我留著也沒用啊。
看了看周圍,確定是找不到手機的主人了,看來,隻好明天送到保安那。
我搖了搖頭,手肘疼的厲害,伸手摸了一把,居然流血了。
“得,真是夠倒黴的。”
懶得管那粘在手機上的血,我一把將手機塞進口袋裏,今天一天的糟心事已經夠多了,我現在隻想早點回家。
雖說已經到了初秋,但是夏天的餘熱卻還沒有散去,在外麵跑了一天,我已經是滿身臭汗了。
回到我的小閣樓,第一時間衝進衛生間,衝了一個涼水澡,胳膊上陣陣的疼痛提醒著我,我剛才掛彩了。
媽個雞,居然忘了流血是不能洗澡的。
算了,管它呢。
衝了一個涼水澡,感覺舒服了不少,洗完澡出來,給自己泡了一麵,等待麵好的間隙,我從口袋裏掏出了一把零錢。
五十,八十,還剩三百五十二塊錢,再這麼下去,我怕是連泡麵都是不起了。
將這些寶貴的生活費理好,我的餘光掃到剛才撿到的那部手機,我順手拿了起來,掂了掂。
還別說,這手機看著又破又舊,但是拿在手裏沉甸甸的,還挺有質感,而且在我家這蒸籠一般的屋子裏,摸著居然涼哇哇的,更奇怪的是我明明記得剛才我用沾了血的手拿著這手機,可是現在機身卻黝黑閃亮,一點血汙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