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關鍵:破解既得利益集團(1 / 2)

種種跡象表明,我國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已經陷入困境,不傷筋動骨,很難走出困境。而破解既得利益集團的幹擾,成為問題的關鍵。

一、四大差距都被放大, 折射收入分配製度的扭曲從目前中國社會的現實來看,有三種矛盾似乎深刻地製約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也直接威脅著中國社會的和諧,這就是官民衝突、勞資衝突和貧富衝突。

而這三大衝突似乎又都與我們的現行分配製度有關。作出這一判斷的基本依據是,在過去30年的改革開放中,四大差距都被放大了,而沒有一個被縮小:即城鄉收入差距、貧富差距、行業差距和地區差距。

從收入差距來看,1978年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是1∶2.22,到30年以後的2008年直接被放大到1∶3.33,這幾年雖然有所改善,但目前仍然是1∶3.23.

從行業差距來看,在改革開放以前,由於中國的基尼係數很低,行業差距也很小,甚至基本沒有,當然那是平均主義大鍋飯。而到了目前,全國的行業差距已經到1∶4.7,如果按照個別高收入企業來看,那就更高,如2010年全國平均收入最高的企業據說是中石油,平均年收入高達38萬元。

從地區差距來看,雖然這是中國長期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改革開放以來,這種差距也被急劇地放大了,這與我們率先開放東南沿海、實行梯度推進戰略有關。盡管後來我們意識到這一點,提前實行西部大開發戰略、中部崛起戰略等,但被拉大的地區差距,要想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決,有一定難度。

至於貧富差距問題,這也許是社會最為敏感的一個話題,也最被社會所詬病。有人說,目前中國的基尼係數達到0.48,有人甚至認為早已超過0.5.但一個不爭的事實

是,中國的改革開放確實造就了大批億萬富翁,財富源源不斷地向政府、向資方、向壟斷行業手中集中,也是一個基本性事實。少數人掌握的巨額財富與普通民眾的收入形成很大的社會反差。

四大差距都被放大,在一定意義上折射出目前中國收入分配製度方麵的扭曲。我們知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盡管多數人的收入水平是由市場的供求機製調節的,但這決不意味著政府就無可作為。

事實上,在當代社會,政府在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方麵一直扮演重要角色。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的權威性,就在於手中掌握社會收入分配的杠杆,通過公共政策的製定,通過稅收、利率、社會保障等多種形式調節社會整體利益格局。如果一個國家出現了明顯的兩極分化,隻能說明收入製度出現了問題,或者被扭曲,也是政府治理不成功的表現。

因此,重視收入分配製度並不斷進行這方麵的改革,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條件,也是任何一個國家都十分重視的根本性問題,我們不可小視。

二、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最大障礙近年來,圍繞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呼聲不絕於耳,有關方麵也確實進行過一係列努力,但總體看收效甚微,阻力重重。

原因也許很多,但筆者認為最關鍵的恐怕是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那麼,究竟什麼是既得利益集團?我們應該如何認識當前中國社會的既得利益集團現象?筆者認為,需要作深入的理論分析和探討。

按照筆者的理解,所謂既得利益集團是指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以利用權力或壟斷獲取巨額利益,並由此形成邊界清晰、相對穩定的一種群體聚集效應。其主要特征有四:

一是有足夠的權力資源。這就是說,既得利益集團常常是和公權力緊密聯係在一起的,並且有比較大的權力影響力。

二是有足夠的壟斷能力。有的既得利益集團,雖然本身可能不直接掌握很大的行政權,但背靠權力資源,對市場或社會有很大的壟斷能力。

三是有影響政府公共政策製定的滲透力甚至決斷力。有些利益集團由於在某一領域處於主導地位,因此對政府的公共政策製定和實施,會產生很強的影響力和滲透力,使一些公共政策的製定過程或結果更有利於自身的利益。

四是通過利益關聯,逐步形成群體的邊界,獲取集團利益。應該說多數既得利益

集團都不是在一夜之間可以形成的,而是經過長期的“苦心經營”才逐步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團一旦形成,就會興風作浪,呼風喚雨,在社會博弈中不斷出擊,不斷攫取集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