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生命在於鬥爭06(2 / 2)

拿著兩枚“速度之果”,羅嚴有些猶豫,他在猶豫這兩枚“速度之果”到底給誰用……

“速度之果”的珍惜是無庸置疑的,不要因為羅嚴在短短時間中就得到了兩枚,所以輕視了“自然之實”的珍貴,任何一個可以提高職業者基礎素質的物品,都是非常珍貴的。

但是總不能因為珍貴就留著不用吧?放著兩枚“速度之果”而不使用,那是老天也都會感到生氣的奢侈啊

隻是應該怎麼用呢?這就是一個好問題了

顧名思義“速度之果”的作用就是增加使用者的速度,雖然羅嚴自己也能用,不過說實話職業者使用“自然之實”的效果是比不上召喚獸、魔寵等等的。

說起來在死靈召喚物中,速度比較緩慢的家夥不少呢……

之前拿到了“速度之果”之所以沒有馬上使用,是因為沒有合適使用的對象,當時羅嚴的亡靈召喚物隻有一個骷髏阿呆,作為遠程弓箭手來說,它的速度已經超過一般的骷髏了,再給它用速度之果不是不行,但是好像有些太過奢侈,讓羅嚴遲遲下不了決心。

等到後來召喚到了僵屍紮古,這倒也是一個非常適合的對象,尤其對於速度緩慢的僵屍來說,如果能夠提高它的速度,無疑等於是大幅度提升了它的實力。

但是羅嚴當時還是非常的猶豫不決,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速度之果”很珍貴,羅嚴肯定會非常慎重。

但是現在又在別人手裏搶到了一枚“速度之果”,這下羅嚴可就闊氣了,連帶著也開始打算先用掉一枚,反正咱們手裏還有保存的哦~~

隻是給誰用呢?

阿呆是弓箭手,速度正是它的主要屬性之一,加快了速度別的不說,至少放風箏起來容易很多吧?不過正因為阿呆天生速度較快,就算是增加也是效果有限,這樣一來未免有些可惜。

紮古這邊,作為肉盾而言,要不要速度好像無所謂,速度絕對不是它的主要屬性,可是作為僵屍本身來說意義就不一樣了,首先僵屍天生的低速度使得速度之果可以盡可能多的發生效果,羅嚴甚至懷疑會發揮出極限效果也不一定——關於這個沒有參照物,因為除了羅嚴誰也不會發瘋的把速度之果這樣寶貴的東西給骷髏、僵屍這些低階召喚物吃——另外提高紮古的速度在某些時候還能起到騎兵的作用,一個速度達到普通水準的僵屍,已經足以讓很多人吃上一個大虧了。

所以現在羅嚴真的糾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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