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化作為一種內涵豐富,特色獨具,影響深遠的區域文化,在中華文明多元一體格局構成中處於重要地位。相對於中原文化來說,巴蜀文化是一個整體的文化概念。但具體分析,巴文化和蜀文化又有著各自不同的特色,因此本文中所指的巴蜀文化則是對巴文化和蜀文化的合稱。曆史上將以今重慶市為中心的川東地區稱為巴。將以成都為中心的川西平原地區稱為蜀。自古以來巴、蜀兩地保持著各自的社會風尚和文化氛圍,因此,在曆史上便有了“巴有將、蜀有相”的評價。巴人自古“少文學”、 “勇猛善戰”、 “質直、敦厚”、喜“巴渝舞”。
唱“竹枝歌”,進而形成了獨特的“巴渝文化”,而蜀地可謂是人才濟濟,文化發達,呈現出另一番景象。可見同處於四川盆地這一地理範圍的兩個地域文化存在著不少的差異,之所以產生這些差異,學術界一般認為有地理環境不同、曆史起源的不同、生產方式和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等方麵原因。較為忽視中央統治者對巴蜀地區的統治政策,從秦漢至明清,各時期的統治者對巴蜀采取合治與分治的統治政策,據《四川通史》和羅開玉《論曆史上巴與蜀的分分合合》一文的統計,曆史上巴蜀分治約有六次,合治約有五次。巴蜀分治與合治都對巴蜀文化產生了重要影響,本文即從秦漢至兩宋的巴蜀分治情況,來探討其對巴蜀文化發展的一些影響。(學術界對巴蜀分治已作了一些研究,如羅開玉先生所作《論曆史上巴與蜀的分分合合》《社會科學研究》 2000年第 5期)一文就巴蜀曆史上分治情況做了較係統的介紹;再如賈大泉、陳世鬆等人主編《四川通史》(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 1994年版)中也對巴蜀地區在曆史上各時期的行政區劃已有較細致的研究;張劍濤先生也在其《試論秦對巴蜀分治的原因和影響》(《重慶三峽學院學報》 2006年第 4期)一文中談及了秦朝統治者分治巴蜀對古巴蜀地區文化演變的影響。巴蜀分治,是指中央統治者為防範處於四川盆地內的巴蜀兩地形成割據,很長時間內在巴蜀地區采取的對巴、蜀兩地分開治理的政策。
一、秦漢巴蜀分治及巴蜀文化的發展
(一)秦漢巴蜀分治概況
公元前 316年,秦並巴蜀,為其“六王畢、四海一”的百年霸業的建立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在秦並巴蜀之後的百餘年間,秦對巴、蜀兩地采取了不同的統治措施,並先後在此設立皆直屬於朝廷的蜀郡和巴郡。在巴地秦以分封舊貴族借助他們原有的影響和勢力實現間接統治,據《後漢書 ·南蠻西南夷列傳》載: “及秦惠王並巴中,以巴氏為蠻夷君長,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為秦二十四等爵中的第四級),有罪得以爵除。其君長歲出賦二千一十六錢,三歲一出義賦千八百錢。其民產出幏布八丈二尺,雞羽三十鋌。”同時也在巴地於“赧王元年,置巴郡,治江州”有限的推行郡縣製。在蜀地,《史記 ·張儀列傳》載:秦惠王“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貶蜀王更號為侯,而使陳莊(壯)相蜀。”這其後秦三封蜀侯,蜀侯三反而見誅,終罷蜀侯而置郡縣,設郡守。在蜀地推行全麵的郡縣製,而後秦又因蜀地“戎伯尚強,乃移秦民萬家實之”。以此削弱蜀國舊貴族的影響,從而使蜀地全麵的接受了秦製。
漢高祖元年(公元前 206年),劉邦建立西漢王朝。在巴蜀地區,最初仍設巴蜀二郡,對巴蜀進行分治。到高祖六年時割巴、蜀二郡各一部分,新置廣漢郡。西漢建立初期,曾先後將所屬領土的一大半分封給異姓王和同姓王,但鑒於巴蜀兩郡的重要地位始終未將巴蜀之地分封給諸侯,該地區被劃為“天子自有”之地。到公元前 135年,漢武帝大力開發西南夷,割巴蜀二郡的西南置犍為郡(今宜賓市境內)。其後又置沈黎郡(今漢源縣北)、越西郡(今西昌市東南),分蜀郡北部置汶山郡(今汶川縣西南)。於是巴蜀地區便成為“巴、蜀、廣漢、南(南郡:大部轄境在湖北,四川地區僅領巫縣。)、沈黎、犍為、越西、汶”八郡之地,一直到王莽新朝,巴蜀兩地的行政隸屬關係都沒有發生過太大的變動。東漢早中期仍承西漢舊製,朝廷直接轄郡,兩郡之間互不隸屬。直到東漢末年益州牧劉焉據巴蜀自立為止。
(二)秦漢巴蜀文化的發展
從秦漢時期的統治者在巴蜀地區的政策上應該看到,在秦並巴蜀後先後設置巴、蜀兩郡,實際上是對先秦時期蜀文化和巴文化在行政區劃上的認可,同時郡的建立,使同一郡內的居民交流增強,文化認同感加強,同時也促使兩地文化特色的進一步鮮明。這也是之所以秦在統一巴蜀後,巴蜀文化沒有因此而消逝,反而更具特色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秦時,秦於成都“修整裏闠,市張列肆”使秦風大化於蜀。到兩漢時,蜀地學子塞道,漢賦中的大家諸如司馬相如、王褒、揚雄等都是蜀郡人。這一時期可謂是蜀文化發展中的一個高峰時期,蜀郡的私人著作也多見稱於世,漢武帝之後有 15部之多,僅次於京兆尹,居全國第二位。而今重慶直轄市境內卻沒有一位五經博士,更無著作問世。
《漢書·地理誌》所載的“俗不愁苦,而輕易淫泆,柔弱褊阸 ”應是蜀文化的寫照,這也與《華陽國誌·蜀誌》所言蜀為“西秀彥盛 ”之地是一致的。與“蜀有相”士人比肩接踵相較, “巴有將”的巴人仍然保持其勇敢善戰的本色“初為漢先鋒,陷陣,銳氣喜舞”這種軍樂舞後來由漢高祖命名為 “巴渝舞 ”並加以推廣; “(巴)人多悍勇,縣邑阿黨,鬥訴必死,無蠶桑,少文學”;即使征募到漢中或成都做連弩士或助郡軍的巴人, “其人性質直,雖徙他鄉,風俗不變,”這些巴人的性格特性明顯地表現巴文化特征。
在秦漢時期,對巴蜀地區各種政策中影響最為深遠的是在這一時期有計劃地向巴蜀地區移民。秦本意是向巴、蜀兩地移民以削弱兩地土著的勢力,可這些移民卻因“巴蜀道險,秦之遷人皆居蜀”。所以在這一時期遷入蜀地的秦人和六國貴族、豪強,帶來的不僅有中原先進地區的生產方式而且也帶來了先進的中原文化,蜀地因此也先於巴地接受中原文化。同時巴蜀兩地的分治造成了巴地的經濟在這一時期緩慢發展,如李冰任蜀守時期,其在蜀地大興水利,修建了造福後世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並在蜀地推廣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使蜀地農業大為受益。經濟的迅速發展為蜀地文化的迅速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因此秦時蜀地經濟的迅速發展對蜀文化在漢代結出豐碩的成果是有著巨大的貢獻。
在秦漢時期兩地在行政關係上的互不隸屬,這對巴蜀兩地文化發展的影響也是比較突出的。在漢景帝時擔任蜀郡太守的安徽廬江人文翁,其在蜀郡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徹底改變了蜀地的蠻夷之風。他一方麵選拔蜀郡的張叔等 18人外出遊學於中原,既學儒家經典又學習中原律令,在取得 “博士”資格後回蜀擔任教授和地方官。另一方麵他在蜀地首創官辦學堂傳播儒家經典。《漢書·循吏傳》卷 89載:文翁“修起學官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以為學官弟子,為除更繇,高者以補郡縣吏,次以孝弟力田。”《華陽國誌·蜀誌》稱“文翁立文學精舍、講堂,做石室,在城南”。自此蜀中學風大振“學徒鱗萃,蜀學比於齊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