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狄金森1830年生於清教盛行的美國馬薩諸塞州的阿莫斯特,從小受到正統的宗教教育。她20歲開始寫詩,去世後留下詩稿1775首,但是早期的詩大都已散失。生前隻有7首詩被朋友從她的信件中抄錄出發表,並未署名,而且被編者修改得麵目全非。
在現存的1775首詩作中,有500多首以自然為題材,600多首以死亡為主題,以愛情為主題的有300多首。這暗示出狄金森創作的主題為自然、死亡與愛情。
狄金森青少年時代的生活單調而平靜,實際上,她一生的大部分時光都是在家中度過的。自1858年開始,28歲的狄金森就閉門不出,過著尼姑般的清修生活,她自稱“不願跨過我父親的地盤去任何別的,屋舍或村鎮”因此,文學史上狄金森被稱為“阿默斯特的女尼”,又因為她喜歡穿白色的衣服,所以也被稱為“白衣修女”。傳記學家傑·麗達(Jay Leyda)寫道,很少有美國詩人像艾米莉一樣成為“如此眾多扭曲的流言的靶子”。她認為艾米莉獨辟蹊徑,通過特立獨行的生活方式在清教思想泛濫的新英格蘭社會中追尋自由。
狄金森的詩作開創了美國女性詩歌創作的先河。她的詩作主題以死亡、自然、宗教為主,詩句雖短小簡潔但意蘊無窮;詩歌藝術表現手法標新立異,富於獨創性卻又形式多樣,半諧音(assonance)、頭韻(alliteration)、諧音(consonance)以及斜韻(slant rhyme)等都是她主要使用的語言手段。狄金森還善於運用破折號,來改變詩句節奏,並表達恐懼或孤獨等思想情感。這些豐富的詩歌表現手法打破了刻板的17世紀英國宗教聖歌的傳統格律形式。在美國文學史上,艾米莉·狄金森被譽為“最偉大,最具創造性的詩人”和西方自“薩福(Sappho)以來最偉大的女詩人”。
性別詩學認為“人們的主體性是由特定的生理/心理/社會文化符碼厘定的,在共同的人性之上還存在每個人的男女性別性與性格愛好個性等,兩性既相似又相異,主體性具有性別特征”。作為與惠特曼齊名的美國現代派詩人,雖然狄金森並沒有激進的女權主義者的觀點,也無意成為一名女性主義者或生態主義者,但她的生活方式和詩歌作品中均表現了其女性意識的覺醒和啟蒙,這與以男性為主導的傳統社會行為規範是背道而馳的。
艾米莉·狄金森的詩歌出版以後,文藝批評界的反應是褒貶不一的。有些人,如威廉·迪安·豪威爾斯,認為她是一個真正罕見的詩歌天才,但又總是不相信她詩歌的清晰度。有些人,如英國的安德魯·蘭恩,則認為她是無知的和無能的,好像難以確信她的詩歌是否值得一讀。美國當代著名詩人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1924年在《日晷》雜誌上發表的一篇評論《艾米莉·狄金森》被認為“具有重大意義”,因為對她早期成就做出了恰當的高度評價。經過半個世紀的反複品評、深入研究,狄金森作為對美國文學做出了重大獨創性貢獻的大詩人的地位已經牢固確立。
盡管對狄金森作品的的褒貶互有消長,但有一點無需置疑:迄今為止,在反映人跡罕至的精神領域的詩歌中,狄金森與惠特曼兩人代表了19世紀美國心靈拓荒最遠的才智。(斯坦利·威廉斯,Stanley T.Williams)。20世紀80年代,艾爾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in)的《美國行進》(An American Procession,1984)指出:“她是走出新英格蘭的第一個現代作家。”隨後,上世紀90年代哈羅德·布盧姆(Harold Bloom)的《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1994)則認為:“除了莎士比亞之外 ,狄金森比自從但丁以來的其他任何西方詩人更具認識上的原創性。”基於這兩部學術巨著論述狄金森的有關章節,評論家理查德·休厄爾(Richard Sewall)認為這意味著學術界“對她的繼續存在給予了正式的承認”。
作為美國最偉大的詩人之一,狄金森雖然過著簡單的隱居生活,但她的詩歌在質疑不朽和死亡中卻展現了強大的力量。盡管狄金森的隱居生活吸引了讀者的視線並引起猜測與探究,但最終狄金森還是以她的詩歌本身聞名於世。
這一部分,筆者針對狄金森的生平與創作背景進行分析和討論。如果不了解狄金森的生活與時代背景,人們很難深入探知她的文學創作動機。自幼生活在宗教背景濃厚的家庭,狄金森在童年接受的是正統的宗教式教育。雖然父親是有名的政治家,但狄金森並未表現出任何社交天賦。然而,豐裕的家庭背景為她提供了優越、良好的教育。狄金森的父母在情感上都與她比較疏遠,尤其是和母親的疏遠,使得狄金森的性格比較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