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2)

“對了,那唐多智是怎麼回事兒?我看你剛才很不待見他,你跟他有仇?”

李氏歎口氣,“不隻是唐多智,他們一家都…,唉!這個說來話長,我們邊走邊說吧!”

五十年前,李家老祖是本縣有名的地主,這附近十來個村都是李家的地,當時的家主是李氏爺爺的父親(後稱老人家)。老人家有四個兒子:老大就是右邊鄰居李如鍾的爺爺,老二是李氏爺爺,老三是左邊鄰居小三子的爺爺,這三子均為正妻所生;老四就是張嬸的相公李鴻科的父親,為小妾所生。

李家到老人家這代已傳近百年,他那小妾本是個戲子,極得老人家寵愛,對老四更是寵得無法無天。老四從小到大隻會鬥雞耍錢,後又與城裏的潑皮周三混到一起。周三本是個浪蕩子,靠拐賣良家女子、收保護費為生。跟老四混熟後,便將老四拉進了賭坊,老四開始時、沒錢了隻是偷偷家裏的東西,被老人家發現,痛打了一頓。

老四安分沒幾天,身上的傷還沒全好,又被周三騙出去賭。老四記恨老人家為幾個錢就下如此重手打他,便將家裏的地契房契偷去一大半,沒多久就輸得精光,他不敢回家隻好四處躲藏、乞討為生,直到要債的上門收地收房,大家才知道事情嚴重了!

幸好老人家將李家大院這片祖宅和村裏上好良田的地契隨身攜帶,以備不測。那要債的周三來時將官差也帶了來,看情形這事兒背後必定有人指使。李家雖是大地主,卻無權無勢,哪敢跟官府對抗?老人家隻好將李家近百年的家業交了出去。

等老四被找到帶回來,他全身破破爛爛、腐臭難當,腿也瘸了一支,比叫花子還不如。

老四一見老人家便痛哭流涕,悔不當初。他稱身上的地契房契都是被周三搶去的,周三又逼著他立下欠條字據,一個月內不許回家。

他隻好沿街乞討,後來找了個機會跟蹤周三,發現他常進出於一家大宅院,經多方打聽才知那是胡縣令弟弟家的宅子。老四氣不過跑去衙門告狀,卻被官差一頓好打,他的腿就是那時被打瘸的!

老人家思慮良久,又派人去打聽那些地契房契的去向,結果一半落到胡縣令夫人名下,一半落到胡縣令弟弟名下。這胡縣令本就是個昏官,最是愛財,縣裏被他奪了家產的大有人在;胡縣令夫人娘家又是省城的大戶,很有些勢力。小小一個李家,就算傾家蕩產,也動不了他們分毫。老人家痛心疾首:真是我不犯人人卻要欺我!

對那不爭氣的老四,本想打死他了事,最後老人家還是心軟了,隻是將他趕出了李家大院,分了兩畝薄田給他,讓他自生自滅。老四便在他娘的幫助下在李家大院附近蓋了間小院子,就是張嬸那間小院子。

老人家痛定思痛,這次家難一是他教子不嚴、寵溺小妾;二是樹大招風、被惡人惦記;三是無權無勢、無力反抗。於是老人家立下家訓:

一、李家子孫今後不論貧富不得納妾;

二、李家子孫誰能博得功名,誰就是李家家主,良田、房屋均歸他所有。

三、凡是李家子孫必須謹記家仇,若有機會,定要讓罪魁禍首傾家蕩產!

老大一子兩女,老二一子三女,老三一子一女,三兄弟都隻有一子,但看其資質隻有李鴻睿最聰明最通世事。果然他不負眾望,十五歲時考中秀才。老人家得知喜訊,立馬將李家房契、地契都改成了李鴻睿的名字,並交給李氏爺爺保管,待李鴻睿成家後便轉交給他。

可老人家剛剛病故,老大便自稱家主,要求查看地契房契,並要求將大部分田產房產轉到他的名下。當老二(李氏爺爺)拿出地契房契時,上麵名字早已是李鴻睿了,老大便指責老二蒙騙老人家,擅自更改地契房契,老三信以為真,也跟著大鬧,幾兄弟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就要動武!

這時,李鴻睿及時請來了村長、族長,才將戰火暫時撲滅。村長、族長都是李家後人,自然也知道老人家留下的遺訓,且地契房契更名之事就是由他們經手。

有了二人的擔保,老大無法,隻好鬧著要分家,並要求家產平分成三分。這事又鬧了許久,李鴻睿很有些手段,又有村長族長的幫忙,最後將後排主屋分成三份,老二自然是住中間最大最好那部分,右邊給老大,左邊給老三。田產自然大部分歸李鴻睿所有,老大、老三隻分到一小部分。

對於這樣的結果最不滿的是老大,他自小便認為自己是下一任家主,可父親偏心老四,先是放任他將家產敗得不足百分之一,後又暗自將這本就稀薄的田產房產轉給李鴻睿!原本過慣富足生活的他怎麼能忍受這麼一無所有的日子?於是老大一家便記恨上了老二一家,據說老大臨終前交代子女:一有機會就須奪回家產,將老二一家從族譜中除名。

老三自從親眼看到、親耳聽到族長、村長的作證,先前的不快盡數散去,反正他從沒想過能分得多少東西,也就接受了這個事實,安安分分的過日子,跟老二一家的關係也恢複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