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社會生產的各部門、各行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例、配置脫離了資源條件所提供的可能或不符合社會再生產正常進行的要求的狀況。產業結構失衡反映為國民經濟總體上的失衡、各個地區的產業結構失衡和各個部門內部的結構失衡。我國的產業結構失衡,除了曆史上的因素外,主要產生於經濟體製轉換和對外經濟開放中的宏觀失控。主要表現是:①農業與國民經濟發展不適應,投入嚴重不足,生產多年徘徊。②基礎產業發展滯後,如能源、交通等部門,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③各地區趨同化現象嚴重,發展產業不以本地資源為基礎,“大而全、小而全”;城鄉同步發展,共爭能源、市場。④高附加值、高利率產業片麵發展,個別與引進技術相關聯的產業沒有建立起與整個國民經濟的傳導效應,造成結構“虛高度化”;與此同時,鄉村工業使一些落後技術異地“再生”,出現低技術產業擴散、發展的“後傾化”。⑤各部門內部產品結構不合理,投資饑渴與產品積壓共存。上述情況的存在,嚴重地製約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必須通過加強宏觀控製,製定合理的產業政策和投資適度“傾斜”政策,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使之合現化。
重型結構,輕型結構
對我國經濟結構(主要是指產業結構)的一種提法。重型結構是指重工業比重過大,農業、輕工業相對落後的經濟結構;輕型結構是指農、輕、重比例關係比較合理的經濟結構。也有人認為,重型結構和輕型結構是互為對稱的產業結構的兩種類型。在工農業總產值構成中,若重工業產值占工農業產值的60%以上,而農業、輕工業占40%以下的結構則為重型結構;反之即為輕型結構。
二元經濟
亦稱二元結構,是發展經濟學的重要概念之一。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是由兩個不同的部門組成的:一是以現代化技術為特點的經濟部門或“現代部門”;二是以傳統的落後技術為特點的農業部門或“傳統部門”。這兩種部門的並存被西方經濟學者稱之為“二元經濟”或“二元結構”。這個概念由美國經濟學家劉易斯提出。他認為二元經濟的發展動力在發達部門。由於傳統部門存在著隱性失業,因此有充足的勞動力供給,勞動力價格有競爭優勢,所以經濟發展的關鍵在於積累資本。資本積累依靠儲蓄,儲蓄來自利潤的增加,為了增加利潤,可以適當運用通貨膨脹等辦法來刺激投資,使現代經濟部門相對傳統部門更快地發展,以帶動傳統部門的技術改造和創新。
第四次產業革命
指相對於第一、二、三次產業革命而言的當代科學技術革命。它以微機、遺傳工程、海洋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為基礎,基礎產業轉向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的計算機、生物工程、海洋開發和航天等部門和行業。其特點是知識化和信息化;勞動力結構轉向以從事高智力支出的腦力勞動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和計算機人員等為主;在生產上呈現高效率、高效益、高增長和低消耗、低能源、低汙染的“三高三低”態勢。隨著第四次產業革命的不斷深入和發展,其作用必將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對生產力的發展將起到不可估量的促進作用。目前,計算機及其網絡係統的研製和開發發展最快,已經被廣泛應用於社會生產和管理過程中,並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
三次產業分類法
西方經濟學者對國民經濟的分類方法。在研究國民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階段對,通常把國民經濟各部門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各國劃分三次產業的內容不盡相同。一般說來,第一產業包括農業、林業、水產業和畜牧業等部門;第二產業包括製造業、礦業、建築業、電氣和煤氣業等部門;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業、通信業、商業、金融、公務、私人勞務和其他服務行業等。1985年我國國務院轉發國家統計局的《關於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的通知》,第一次對我國第三產業作了具體劃分,方法參考了國際上三次產業分類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點。三次產業的劃分,有利於我們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促使產業結構高度化和社會與經濟的協調進步。
第三產業
指以提供服務為特征的,基本上屬於非物質生產的產業。一般地說是相對於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而言的。我國產業結構的劃分是,第一產業: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第二產業:工業(包括能源、原材料、機電製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第三產業是除以上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如公用服務業、金融保險事業、商業、谘詢、旅遊、技術服務性行業等。從用途講:也可以劃分為生產服務、生活服務等等。第三產業是社會分工和社會化生產的產物。近年隨著新技術的發展,信息產業迅速崛起,成為第三產業中的代表。第三產業在現代國家得到很迅速地發展,主要由於物質生產部門為其提供了必要的經濟條件,工農業的現代化、生產與消費的現代化、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都要求第三產業不斷地發展,以滿足各方麵不斷增長的物質上與精神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