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法不一樣,但效果應該差不多。
“雖然我也很想賣掉它彌補一下損失,但次元口袋一旦簽上姓名以後就無法改變了。”
這倒是跟納寶袋差不多,同樣也是隻要認主以後就無法更換主人。
看來隨身空間這種主角標配林小哥兒還是無法得到,否則他就是花光所有錢也要買一個。
正說著,林天賜不經意間看到愛娜腳上踩的那雙靴子。
會吸引他目光,是因為隻要運氣於眼,就能看到那雙靴子上強烈的法術靈光,可以毫不客氣的說,愛娜店裏的所有魔法物品的法術靈光加起來都沒有她那雙靴子來的強烈。
靴子是深棕色的,類似於馬靴的造型,不過並沒有鞋帶。兩側各鑲嵌著一枚雞蛋大的寶石,盡管上麵像是故意被蹭了不少泥土遮蓋,卻在運氣於眼能看到法術靈光的情況下無所遁形。
這靴子上的靈光,甚至比林天賜手裏的青雲劍還要強烈幾倍,肯定是一件好寶貝。
像是注意到林小哥兒的目光,愛娜趕緊說:
“這雙靴子不賣,我就靠它回家了。”
“換旅費?”
“不是,它叫相位靴,能通過實現安放的琥珀節點實現空間傳送,我曾經當過冒險者,這是我最得意的戰利品,多少錢都不賣。”
難怪她不會賣掉靴子,效果就跟林天賜的飛遁離俗符差不多,一搓回城卷直接就回西方了。
愛娜說著極為麻利的收拾掉高價值的物品,然後開始對成捆成捆的魔杖下手。
林天賜見狀說:
“那我就買根魔杖研究研究吧。”
多少也算個生意,愛娜趕緊抽出一根塞林天賜手裏:
“算林先生你便宜點,隻要白銀十兩。”
“可你的價簽上寫著售價五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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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名來自西方到東方做買賣結果翻車的精靈交談了一陣,林天賜覺得想象中不管是多麼高大上的種族,實際上那就那麼一回事兒。
而且還了解了林天賜的一個心願,至少他知道精靈裏既有堅冰城的那種前凸後翹,也有愛娜這款前後跟鹹魚差不多的平板罩杯。
——多虧他沒好意思問出口,不然愛娜說不定會一發大火球糊臉。
因為商業策略失敗,愛娜白白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坐船來到東神州,不過她回去的時候倒是非常迅速。
收拾幹淨貨物,跟林小哥兒打了個招呼,還說如果有機會來西方可以去梵尼商會找她聊聊。
然後林小哥兒就眼睜睜的看著她化作一團白光,完全消失不見。
應該是她腳上相位靴的功能,這也是她一個人敢跑來東神州的依仗,再怎麼糟糕的情況下也能保命。
當然,林小哥兒除了聊了會天之外,也買了點東西。
一根據說每天能使用一次光亮術,持續時間半小時左右的照明魔杖,總共花了六兩銀子,倒也不算貴,主要是林小哥兒打算研究研究魔法和修士們的道法到底有哪裏不同。
說不定他還能成為一個使用魔法的東神州法修。
——這畫風就更詭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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