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堅持黨的民主集中製原則
十七大黨章第二章對黨的組織製度作出了全麵和具體規定,主要包括民主集中製原則、黨內選舉製度、黨的委員會製度、巡視製度等內容。十七大黨章對黨的組織製度,作出了三項新規定:一是在第十條第四款增寫了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二是第十一條增寫了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製;三是第十三條增寫了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製度。學習貫徹新黨章,要全麵學習黨的組織製度的規定和要求。
一、民主集中製原則的含義
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民主集中製的民主,就是廣大黨員和黨組織的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的充分發揮;民主集中製的集中,就是全黨意誌、智慧的凝集和行動的一致。實行這種製度,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它正確地反映了黨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黨的上級組織與下級組織的關係,黨員個人與黨的組織的關係,黨的中央與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關係。黨內的民主和集中,是辯證的統一。沒有黨內民主,就不能實行正確的集中;沒有集中,黨就不能形成堅強有力的統一整體,就不會有堅強的戰鬥力,也就不能正確地發揚黨內民主。隻有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組織起來,才能建立起正常的黨內生活秩序,既能保持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又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全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黨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
十七大黨章第二章第十條對此作了六項規定:
1.從黨員個人和黨的組織的關係來看,黨章規定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從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產生辦法來看,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從黨的最高領導機關和各級領導機關的規定來看,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4.從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之間的關係來看,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5.從黨的各級委員會中集體和個人的關係來看,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討論,作出決定。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這六項基本原則是中國共產黨在實行民主集中製方麵的曆史經驗的總結和體現,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集中製原則的深刻認識。
第二節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一、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
長期以來,由於黨務工作的特殊性質,黨內事務通常在組織內部進行通報,存在著公開渠道窄、信息量小、決策不透明等問題,成為黨的組織建設的一個薄弱環節。
黨務公開,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堅持和推進的一項重要的組織活動原則和製度。黨的十六屆四中、六中全會都明確提出要推進黨務公開,各級黨組織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成功經驗,受到廣大黨員幹部普遍歡迎。比如,發展黨員提前公示製、黨員領導幹部任前公示製。
黨務公開是適應政務公開的要求作出的重要抉擇。我國各級政府已經實行和推進政務公開,還製定政府信息法加以保障和落實,並實行政府新聞發言人製度。政務都公開了,民眾和黨員的民主意識增強後,黨務怎麼辦?人們關注的目光逐步地轉向黨務上。政務公開在客觀上推動和促進了黨務公開。近年來黨中央及其職能部門陸續出台了一些舉措,包括2007年初中央七個部門設立新聞發言人製度,黨的十七大會議期間加大對新聞媒體開放的力度,各省選舉產生的十七大黨代表名單在十七大召開之前提前公布等等,取得了非常好的反響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