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零二節 刺宋主使有其人(1 / 3)

既然宋案的第一位被捕的嫌疑人已經落網,就不妨看看這位的來曆。應夔丞是個身份複雜的人物。1864年他出生於寧波,一名秉鈞,後改桂馨。他父親是個石匠,投靠官府炒賣地皮發家。和後世的很多靠著積極協助政府征地而先富起來的那些政協委員們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所以應桂馨童鞋從小耳濡目染的也對這種抱大腿的活計輕車熟路。

應夔丞年輕時中過秀才,後在上海學過英語,愛揮霍,好結交,江湖人脈廣布,是青幫中“大”字輩的大佬,與同是“大”字輩的範高頭交好,因為牽連進自立軍起義和經營黑道交易,曾被巡捕房拘押,卻成功破牆越獄。1906年,範高頭被清政府處死,應逃離上海,並改名應夔丞。此後,他捐過官,做過古董生意,辦過新式學堂。

武昌革命時,應夔丞動用財力、會黨為革命黨打探情報。上海光複後,他在革命黨的滬軍都督府參謀部當上了諜報科科長。後來駐滬都督陳琦美派他護送喬夫去南京,擔任孫的衛隊長和庶務長,後又被調到黃克敵手下。不過和老黃不對盤的他很快就回到上海組織了一個聯合青幫、洪幫、哥老會的組織:中華國民共進會,自任會長;之後又被革命黨的江蘇都督程德全委任為江蘇駐滬巡查長,雖然江蘇是國防軍的地盤,程德全這位江蘇都督等同於南京市長,但是他的任命還是讓應桂馨童鞋有了一身官皮。政府中,江湖上,他都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比起這位協助調查的江湖大佬應桂馨的到案,直接凶手武士英的落網更出人意料。應夔丞被捕次日,租界巡捕房去應家搜查證據,發現一可疑人物,經車站目擊者和旅館房客指認,確定是武士英無疑。之後在應家又發現一柄已經射出3發子彈的手槍,子彈的規格與刺殺宋遁初的是同一種。

武士英被捕後痛快供認,他是山西人,在雲南當過管帶(營長)。行刺前五六天在茶館認識了一個姓陳的。19日,陳約他加入共進會,派他殺一個“叛黨份子”。他答應了。第二天吃過晚飯,陳給他一支手槍,一行4人乘車去火車站,一人在外麵望風,另3人買了月台票進站。陳指給他看誰是宋遁初,宋從休息室出來不久他就開了槍。行刺之後逃到應夔丞家,陳已經先到了,他就把手槍交還給陳。他還見到了應夔丞,應稱讚他做得很好,但當初承諾的1000元錢報酬他隻拿到30元。其實直到刺宋結束,他還不知道自己刺殺的究竟是誰,也就是說宋遁初這位很有可能組閣的大國總理居然被賣了30元大洋,比起耶穌老兄來,悲催的程度有過則無不及。

應、武二人被捕後,公共租界會審公堂進行了預審。出人意料的是,8月4日的第二次預審中,武士英當庭翻供說他不認識應夔丞,刺宋是他一個人的主意,因為宋遁初想做總理、想推翻革命中央政府,是四萬萬同胞的罪人。這份供詞讓在場的人都膛目結舌,問起武士英對革命的理解,這位卻一問三不知,隻知道革命就是造反,就是殺皇上。讓人不僅慨歎,革命黨的造反手藝潮,連個串供水平居然也如此奇葩,這執政黨當的實在是有辱門風。

自稱賣字畫為生的王阿法作證,此前經由朋友吳乃文介紹,他去過應夔丞家賣畫。應拿出一張照片問他能否謀害上麵的人,事成之後酬謝一千大洋。他不敢答應,去找做保鏢的朋友革命黨員鄧文斌,鄧答應後又反悔。兩人的談話被鄧的雇主張秀泉聽到,報告了警局,隨後鄧陪王到公共租界巡捕房去報案。

但應夔丞始終不承認與刺宋案有關。他說他的確見過王阿法,不過當時王是拿著吳乃文的介紹信來求職的。至於買凶“我就發瘋亦不能(對他)說。我共進會人很多,何必找此種人”。他說他也不認識武士英,把他收留在家中是因為武自稱殺了宋遁初,他想穩住武,找機會處置,並推想主使者或是暗殺黨,或是反對黨,或是黨內反對宋的人。應桂馨的答對倒也別致,不過直到被捕的前日這位還放任殺人凶手在大街上閑逛,真不知道這裏麵穩住凶手的說法有幾成可信。但是不管全國人民如何質疑,革命黨方麵是相信了,他們的報紙上紛紛指責工部局偏袒北方,應桂馨是革命元勳,反清誌士,絕不會做出買凶*殺人的勾當。卻忘了在革命的年代裏不管是陳英士還是革命黨的其他領導人都沒少搞刺殺,而一言不合對自己的同誌動刀動槍的也不鮮見,至少光複會等投靠了吳宸軒的組織裏,就有被革命黨搞的人間蒸發的。至於原來的會黨頭目不滿意革命黨對於他們的過河拆橋,企圖和革命黨分享勝利果實的家夥,被他們用革命的暴力去鎮壓的也不是個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