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網絡惡搞混淆了民主虛擬性和真實性的界限,將虛擬性向真實性擴展,把擬態的平等當做了真正的自由。試問,有哪一部惡搞作品從本質上動搖了主流文化權威的地位?哪一位惡搞作者獲得了與文化精英平等對話的權利?胡戈的惡搞反過來卻助長了《無極》的票房,他與陳凱歌曾經麵紅耳赤的對弈最終也不了了之;芙蓉姐姐的惡搞依然阻擋不住人們觀看模特大賽的熱情,人們的審美情趣並沒有因此而得到改變;針對《夜宴》的惡搞更是有力地配合了影片的宣傳攻勢,人們潮水般地掏出鈔票,湧入電影院……狂歡式的惡搞隻不過是對常規生活的補充,隻不過是民眾情緒定期的宣泄,它起著情緒“減壓閥”的作用,又恰好是文化權威用來維持傳統文化秩序最安全、最經濟的策略。虛擬的民主越是現實,現實的民主越是無望,這就注定了一部分人所鼓吹的“文化民主”隻能是一種烏托邦的想象,是一種聊以慰藉的“偽民主”。正如有的網友所言:“在網絡上,你可以去看,可以去想,可以去記憶,可以去相信,但是不要試圖去擁有。那是一個虛無的世界,沒有什麼東西真正屬於你。”[絲路花語論壇,http://bbs.xj163.cn/viewthread.php?tid=59354。]
三、警惕“娛樂至死”
網絡惡搞帶給我們的文化民主終歸隻能是一種烏托邦式的想象,是一種“偽民主”外衣遮罩下的集體狂歡。如果僅限於這個層麵理解,似乎對我們的生活也無大礙。事實上,麵對今天愈演愈烈的惡搞態勢,它在人類精神和行為層麵上所帶來的危害已經遠遠超出了“想象”本身。
美國學者波茲曼在《娛樂至死》的前言中,以兩個著名的“反烏托邦”寓言開篇:一個是奧威爾的《1984》,一個是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波茲曼指出,這是文化精神枯萎的兩種典型方式。奧威爾所擔心的是強製禁書的律令,是極權主義統治中文化的衰亡,是暴政下自由的喪失;而赫胥黎所憂慮的是我們失去禁書的理由——因為沒有人還願意去讀書,文化在欲望的放任中淪落為庸俗的垃圾,人們因為娛樂而失去自由。
波茲曼相信,奧威爾的預言已經落空,而赫胥黎的預言則可能成為現實,他以拉斯維加斯為例,提醒沉湎於狂歡泥潭中的人們:“這是一個娛樂之城,在這裏,一切公眾話語都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並成為一種文化的精神。我們的政治、宗教、新聞、體育、教育和商業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庸,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尼爾·波茲曼:《娛樂至死》,章豔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娛樂至死》的矛頭同樣淩厲地指向了互聯網。現代網絡環境下的惡搞狂歡,其反叛的形式和策略已經與巴赫金時代大相徑庭,狂歡從天真爛漫的“笑與詼諧”演變成網絡虛擬空間中的“縱情恣肆”。愈演愈烈的網絡惡搞,為了吸引公眾的眼球,常常采用“無度”的方式,不僅《無極》可以惡搞,《夜宴》可以惡搞,甚至連雷鋒、董存瑞、黃繼光這樣的英雄人物也難以逃脫被惡搞的厄運。網絡中大肆泛濫的惡搞現象將道德規範、民族信仰乃至國家的苦難曆史,都湮沒在混亂無度的視覺拚貼中,掩蓋在嘻嘻哈哈的無聊娛樂裏。沉湎於感官刺激和娛樂享受的公眾,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理性判斷能力。他們開始變得不愛思考,或者說根本不去思考,在那裏“人們感到痛苦的不是他們用笑聲代替了思考,而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笑以及為什麼不再思考”。[尼爾·波茲曼:《娛樂至死》,章豔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綜上所述,網絡惡搞所表現的後現代特征,集中表現在對現代文化的消解、顛覆,以及由此對人類社會帶來的巨大影響和衝擊。我們不可否認,這種集體的狂歡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它所主張的消解權威、反對文化霸權、張揚個性和民主的思想都值得我們借鑒和深思。但如果由此而走向全麵否定現代文化本身,卻是錯誤的。它所造成的危機,“能使一個國家癱瘓,給人們的動機造成混亂,促成及時行樂意識,並破壞民眾意誌。這些問題都不在於機構的適應能力,而關係到支撐一個社會的那些意義本身”。[丹尼爾·貝爾:《資本主義文化矛盾》,三聯書店出版社1989年版。]“惡搞文化”借助網絡全球化的傳播力量,大肆推行所謂的“民主”,而它消解一切、娛樂一切的擴張理念,又使人類沉迷其中,最終喪失思考和行為的“自由”,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民主的悖論。
〔王虎,山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講師;陳清,山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副院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