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加強港運建設 積極發展海運業(1 / 1)

豐富的港口資源,優越的深水良港,是浙江的獨特優勢。在當今國際經濟一體化趨勢和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以及上海浦東開發步伐加快的新形勢下,加強以寧波北侖港和舟山港為重點的港群建設,大力發展和提高海運能力,尤其是國際海運能力,相應地完善配套服務體係,這對浙江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這不僅使以北侖港和舟山港為骨幹的港口群體優勢能得到充分發揮,而且也才能真正增強在上海東方大港海運中心中的地位。浙江一定要形成自己事實上的國際海運優勢,憑空喊和乞求是無濟於事的。同時,港運優勢的形成,對我省現代化港口城市的興起、國內外貿易、資金、技術、信息和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擴大,促進“兩個根本轉變”,加快實現浙江國民經濟的現代化,都必將發揮極為重要的作用。為了充分合理開發浙江港口資源,加快海洋運輸業發展,特提出三點建議:

第一,建立浙江港運業專門研究機構,加強對港運業發展的近期和中長期發展的研究。這一機構可以是事業性的研究所,也可以是民間性的研究中心或研究會。其任務是向省委、省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綜合的和專項的港運業發展研究報告,為有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這一機構的研究人員除配備精幹專業研究者外,還可以聘請有關部門、市地機關具有專業研究能力的幹部。該機構可附設在省某一個研究機構,具體負責組織管理。

第二,浙江港口建設要全麵規劃,重點開發。當前應把工作重點放到如何更好地發揮現有港口優勢,著重發展和提高海運能力,特別是國際海運能力,全方位開拓海運業務,相應地積極培訓人員和完善配套服務體係。浙江發展國際海運業的關鍵是要盡快組建國際海運船隊。這要走市場化道路,采取股份製、中外合資以及租賃等多形式、多渠道來實現海運業發展目標。

第三,省委、省政府應建立港運領導小組,加強對港運業發展的領導和協調。浙江港運業發展要求切實在三五年內把浙江的港運業發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形成一個重要產業,到2010年實現浙江國際海運業的現代化。

(此文係1996年9月在浙江省政府谘詢座談上的發言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