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以來,浙江省陸續對市縣經濟管理體製進行了改革,主要是下放權力給縣一級,擴大縣域發展經濟的自主權。1992年、1997年、2002年和2006年強縣擴權改革共進行了四次,特別是“義烏擴權”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而此前,海南出於土地麵積和人口較少的因素,在1988年建省之初即實行了“縣市分治”,市隻管理城市本身,縣則由省直接管理,一步到位的實行了省直管市縣。1997年重慶直轄後,經過調整,也完全過渡到直管區、縣。近些年,還有江蘇、福建、湖北、河南、廣東、安徽、湖南、江西、四川、河北、黑龍江、吉林、遼寧、山西、山東、陝西、內蒙等省市區加強了對縣域管理的體製改革。
雖然各省市區改革的範圍、力度、重點或多或少有些區別,但綜合來看,具體做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一是通過“強縣擴權”,把地級市的某些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直接下放給某些重點縣,在經濟和社會管理方麵形成了近似於“省直管縣”的格局:二是從財政管理人手,實行由省直接對縣的管理體製,加強由省級財政對縣級財政的統籌;三是對縣裏的主要領導實行由省裏直管,並將培訓納入國家級幹部培訓機構,提升縣級主要領導的職級和組織人事管理規格。四是眾多省份出台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文件,各地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快了“省直管縣”改革的探索。
實行“強縣擴權”和“省直管縣”改革,有著鮮明的時代動因和深遠的戰略意義,在新的曆史發展階段,需要我們加深認識。
第一,改變資源配置方式,提升縣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處重要地位的需要。可以說,縣域經濟的發展程度如何,直接決定中國和諧社會和全麵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如果基礎不牢,就有可能拖累國家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廣東省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在發展縣域經濟方麵,廣東省是一個先進省份。改革開放初期,以珠江三角洲東莞、中山、南海、順德為代表的縣域經濟的發展,不僅有力地促進了廣東全省經濟的發展,對全國的縣域經濟建設也產生了積極影響。但廣東縣域經濟的不平衡狀況也很有代表性。廣東省在總結發展的經驗和教訓中,自己就認為近年來縣域經濟落後是自己的弱項,全省68個縣(市),麵積占全省總量的83.8%,人口占62. 8%,但財政收入僅占6.5%。廣東縣域經濟發展緩慢的現狀,被快速工業化取得的經濟成就掩蓋了。正因如此,廣東把加快縣域經濟發展作為重大戰略來抓,出台了激勵型的財政機製,下放經濟管理權限,還出台了加強縣級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文件,真正從人、財、物人手,加強省管縣及激發縣域經濟的發展潛力。不少地方總結經驗時,比較多的注意到了浙江經濟大發展的重要經驗之一,就有“強縣擴權”
和財政體製“省直管縣”的功效。因此,發展壯大縣域經濟,需要“強縣擴權”和“省直管縣”,改變縣域經濟發展的資源配置方式,力爭使縣域成為更多資源集聚的要地。
第二,加快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統籌城鄉發展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推進現代化進程的必然選擇,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新時期、新階段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長期以來,我國在實行計劃經濟體製過程中,形成了城鄉二元分割的經濟社會結構,並主要依靠農業提供的積累,優先發展重工業,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工業體係和國民經濟體係,農村為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地區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城鄉二元結構嚴重限製和製約了農村自身的發展,造成了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水平大大滯後於城市的現狀,產生了城鄉不協調、不和諧發展的局麵。與此同時,區域發展不平衡,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經濟差距逐漸拉大,也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社會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仍然麵臨的嚴峻挑戰。如何正確應對這些挑戰,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是當前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過程中擺在各級政府麵前的重大而現實的課題。在城市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廣大農村的前進速度卻比較緩慢,國務院分管農業的回良玉副總理歸納提出了城鄉在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社會事業發展、基礎設施和麵貌、財政支出、金融信貸、投資方麵存在著“六個巨大反差”。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農村經濟發展緩慢和農民長期貧困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認為是中國農村公共財政製度的缺陷導致的資源配置不合理,有學者認為“是上層建築已超出了地方經濟承載力”,這些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需要把這兩個意見綜合到一起,才能更好地說明問題。為了解決城鄉差距拉大、“三農”問題嚴重、縣鄉財政信貸困難、社會事業落後等問題,近年中央對“三農”工作做出了新的戰略部署: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二是明確了“統籌城鄉”的基本方略;三是作出了我國總體上已經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階段的基本判斷;四是製定了“多予少取放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