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煙雨答,然後兩三分鍾過去了,我這才發現他一點都沒有想要說明的意思。
“那究竟是怎麼樣啊!”我由不得一拍桌。
不行不行,和這個人講話三句不到就讓我怒火攻心,讓我突然有種衝動想整一整他泄恨。
咦,對了!值得一試!
“欸,我突然好想吃葛蘭德大道上麵那家的烤橘子塔啊!”我大聲說。
煙雨沒有動作。隻是期望的語氣果真不行嗎?
“可以幫我去買來嗎?”我又問,進行下一個階段的測試。
“不行。”煙雨又掛上那假到不行的假笑。
“限你一分鍾。”我聲音低沉地說,這次,應該有命令的口吻了吧?
煙雨終於有了反應,隻見他畢恭畢敬地朝我一點頭,連那個“是”字的聲音都還沒消散,人影已經消失,然而突然間卻“碰”的一聲巨響!
就像是平地起荒雷,強大的衝擊波頓時將整個客廳全毀,我更是被吹得人仰馬翻。
我的天,發生了什麼事情?是我太過任性終於被雷劈了嗎!
不過比起那個……
完蛋了!我剛的話,他不會當真吧?
原本打算見好就收,可是誰會料到我居然連攔阻的機會都沒有,那家店至少有十幾二十公裏,就算用上高速移動,也不可能在一分鍾內來回啊!這類人,要是無法完成命令,不會當場舍身取義吧!
要是Seven回來發現我把這個“玩具”玩壞了,不知道會不會生氣?
要是奈洛回來看到客廳一片狼藉,會不會生剝我的皮?
正當我咬著手帕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熱騰騰的烤橘子塔竟像一陣風出現在我麵前,才烤化的焦糖還冒著白煙,頓時甜美的橘香四溢。
煙雨再次出現在我身邊同一個位置,仿佛從未移開半步,但是那假笑的死人臉上,依稀可見額上冒出汗滴。
“你是怎樣做到的?”我不禁問。
“跑的。”
這算是什麼答案?想起剛剛的飛沙走石,我突然靈光一閃,問:
“你的高速移動最快能多快?”
“三倍音速吧。”
三倍音速!
一般環境中,音速約為每秒343公尺,也就是說,煙雨可以達到每秒接近一公裏左右的速度!
如果把加速和減速的時間都算進去,煙雨的確能在一分鍾內來回,不過那樣的速度也太恐怖一點了吧:剛剛那個,就是有質物體加速突破音速時產生的“音爆”嗎?
看著隻剩斷垣殘瓦的客廳,我不禁懷疑我心愛的那家蛋糕店現在是什麼樣子。
“我命令你,以後沒在我的許可下不能使用這項能力。”
“是。”
“對了,我問你……Seven和奈洛他們,真的不會有事吧?”
想到他們,我難免擔心。無論奈洛再厲害,也跟不上血族的高速移動,而Seven又是個懶性子,實力根本不明。就算他們一個是“鳳凰”、一個是“吸血鬼以外的另一種生命”,是不死之身,但是雷法奴家族也不是好惹的,要是被抓住了,死亡搞不好還算是慈悲。
“大人,是很強的。因為職業,我見過擁有各式各樣能力的人物,也擁有幾乎所有闇黑之禮的詳細資料,但是,大人是與眾不同的。我從沒見過比大人更厲害的血族,唯一能夠與他匹敵,的或許隻有血族之父,該隱大人。”
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煙雨講出這麼長的話,而談到Seven時,他那一如死湖般的眼裏竟然閃起靈動的曦光,突然讓我覺得煙雨對Seven之間,不隻是主仆的關係。煙雨尊崇Seven,為的是一種更單純的原因:他深深景仰著Seven,也景仰著屬於他的一切。
所以當Seven和煙雨說,我是他很重要的人的時候,煙雨才會那樣真正毫無猶豫地接受任務吧?
我是不是人類在煙雨眼裏再無分別,因為煙雨想要保護屬於Seven的一切:對Seven重要的東西,就是對他重要的東西。
隻是Seven真的有他說的那麼厲害嗎?死不了和很厲害,可不是相同的東西,就像是蟑螂,因為它打不死,所以就很厲害嗎?當然不是嘛!
所以煙雨的話隻是誇大吧,畢竟該隱,血族之父,是真正傳說中的傳說,就連血族的史學家也無法認定他的存在,而Seven又怎麼能夠和一個傳說人物相提並論?
但是我也看得出在煙雨的眼裏,他所出口的話,就是屬於他個人的事實、他毫不動搖的信仰,這般如此,我又怎能批評?
不過煙雨的長篇大論中,有一點聽得讓我不禁想捧腹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