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緒論:腦癱的定義、產生原因、早期治療與家庭治療(1 / 2)

一、腦性癱瘓的定義:

所謂腦癱,就是指腦在其生長、發育完成以前由於受到某種侵害、損傷而造成的永久性的肢體姿勢及運動的異常,這種姿勢和運動的異常是隨著患兒的生長發育不斷地變化的。一般這些姿勢及運動的異常在患兒滿周歲時漸漸明顯地被發現。但是進行性的疾患和一過性的運動障害,以及考慮將來能夠正常化的運動發育遲緩者除外。

腦癱的這個定義,是國際腦性麻痹協會的定義。目前各國對於腦癱所下的定義並不是很統一,但基本內容與上述所提到的定義是一致的。

二、腦癱產生的原因:

腦癱即腦性癱瘓。易造竭腦癱的時期一般有以下三個:

(1)出生前:這是指母親義懷孕開始到孩子出生之前這一段時間,由於有妊娠中毒症,糖尿病、胎盤機能不全等原因造成胎兒缺氧性腦損傷。另外還有因一些傳染性疾病如梅毒等造成胎盤及胎兒的感染。

(2)出生過程中:在這段時間內,主要原因有使用產鉗造成的產傷、胎位不正、分娩時間過長造成缺氧,還有核黃疸等等。

(3)出生四周以內:出生後這段時間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各種腦炎、二氧化碳中毒、窒息、頭部外傷、麻疹、百日咳等,其後果都容易造成腦癱。

以上這三個時伺帶,最容易造成腦癱這一後果的是第(2)過程,也就是胎兒出生的過程中,其次是出生之前的這個過程,第三則是出生以後的這個過程。

目前,在我國形成腦癱的原因也不外乎是這些因素,其中最直接的原因主要是①早產、②窒息、③黃疸。另外產傷現在也漸漸成為造成腦癱的一個直接因素。

三、早期治療與家庭治療

1.早期治療

早期治療所指的早期是指患兒0~6歲這一段時同。這一段時間人體的發育改善是最明顯的。也是人格形成的萌芽階段。對於腦性癱瘓患兒來說,接受適當的康複治療相當重要,特別是和其它的醫學領域協作,再進一步通過心理性的、教育性的治療,才會收到較明顯的效果。

從中可以看到正常兒童0~6歲這個階段各方麵的發育狀況。其中神經係統的發育到6歲時是飛躍性的,中樞神經係統發育完成90^左右,到10歲時已趨於緩和,比較恒定。腦性癱瘓兒童,其中大部分都是出生前由於在腦部受到損傷而出現運動機能的異常。根據對正常兒童0~6歲這一段時間的腦部發育的研究推測,對腦癱患兒早期進行全麵的訓練治療,會對患兒運動機能和智力上產生有較大的影響,因 為這一時期患兒腦發育處於旺盛時期,對於腦損傷的順應性比較高,而且在這一時期,痙攣性和手足運動幾乎不明顯,異常性的姿勢和運動姿勢控製起來比較容易,同時對於攣縮變形也比較容易控製。所以對於治療師和家長來講,應該十分注意這一段時間裏患兒的衣食住行,並仔細地進行觀察。如果有導致腦性癱瘓的因素,如早產、黃疸、窒息、產傷,那麼作為家屬、家長,特別是父母地加以警惕,發現異常的情況,及時去醫院檢查就診。於治療師來講,要注意患兒的年齡,盡可能地做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早期康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