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的地方債務基本上為投資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國外用於社會保障性質不同,我們的項目資產數量大、建設期限長,資金來源多為地方稅收和土地收入,而一旦經濟進入下行周期,資金和項目斷裂,未來的還款源不確定,缺口問題立即會顯現,而地方債務都是以政府背書的,地方財政風險層層上交,或許由中央財政兜底,財政風險轉化為金融風險。最後,地方債不僅綁架政府,也綁架了銀行。
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國共有人口約13.7億人,如果地方政府債務由國民平攤的話,每人負債將近萬元。10.7萬億地方債,政府是終極責任主體。其中,負有償還責任的6.7萬億元,占62.62%,擔保責任的2.33萬億元,占21.80%,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1.6萬億元,占15.58%。鑒於風險高度向政府集中,必須在各級財政之間、財政和金融體係之間構築防火牆,“誰家的孩子誰抱走”,防止地方官員任期內寅吃卯糧,無度舉債,把包袱扔給後人,最後火燒連營,釀成更大的財政和金融風險。
那麼,地方債應該怎麼還?
地方政府債務償付目前隻有兩條渠道:一是通過財政收入,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稅收,或是變賣資源、減持國有股獲得收入,再或者通過各種名義的收費來實現;二是借新債還舊債。這兩條渠道都可以轉嫁不良債務風險。雖然存在著轉嫁渠道,但在沒有稅收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存在著亂收費、亂攤派和賣地的衝動。而影響較大的是會對土地財政形成推波助瀾效應。一些地方政府償債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當樓市低迷時,地方政府償債就會出現困難,也許會將償債壓力又轉嫁給中央政府。
化解地方債風險最壞的做法是,重新運用不良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壞賬或者長期掛賬的方法,這相當於變相鼓勵銀行與地方政府。此舉還是“財富劫掠”,在壞賬剝離後,通過長期通脹,將地方政府的壞賬轉嫁全體國民身上。
此次地方債務的或有壞賬率可能遠遠超過以往銀行不良貸款的規模,考慮到銀行不良貸款主要由銀行間接融資,因此中國銀行業在後金融危機時代所受的負麵衝擊遠未過去。這是銀行業盲目迷信地方政府、大項目信用的結果,也是在信貸領域行政幹預從未根絕的結果,更是中國銀行業未能建立正確的激勵機製的結果。
如果地方國資能夠得到高效運營,隻要得到有效控製,即便地方債務總量達到14萬億元,也不足以動搖根本。
2012年、2013年兩年,有24.5%和17.2%的地方債務集中到期,而未來3年需要償還的比例則超過53%。由於許多地方政府連歸還銀行的利息都出現了困難,銀監會不得不出台政策,對那些還不上債務的地方實行展期。由於中國地方政府官員一般都是5年任期,任期結束,本屆官員或升遷、或調任、或退休,那些較長期的債務將留給下一屆政府官員,這顯然將嚴重影響下一屆政府的財政能力。
盡管地方債壓得地方政府喘不過氣來,但是地方投資依然方興未艾,大手筆投資的連續劇遠遠沒有結束。
2012年9月5日,發改委官方網站發表批複25個軌道項目的消息,這些項目涉及資金8400億元左右;第二天發改委又批複13個公路建設項目、10個市政類項目和7個港口、航道項目,規模至少2000億元,兩天批複的項目總投資規模超過1萬億元。
分析人士認為,這些項目集中批複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穩增長”。但這些隻是中央批準的項目,而各地方政府的宏觀投資計劃開始“你方唱罷我登台”。
近30年來,全球發生了很多次經濟、金融危機,這些危機幾乎都與債務有關。以前的危機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原因是發展中國家大量舉債,發展民族經濟,由於投資巨大而效益低下,造成無力還本付息,最終演變成債務危機。
而最近幾年的債務危機則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展開。這些國家在次貸危機發生後,實施了擴張的財政政策和積極的貨幣政策,加之高福利遭遇人口老齡化問題的障礙,最終演變成棘手的債務危機。
有意思的是,中國曾經似乎總能從一次次危機中化險為夷地走出來,這是否意味著中國危機相對較小?郎鹹平的看法是:中國既有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隱患,也有發達國家債務危機的隱患。
郎鹹平認為,在中國出口、投資和消費三駕馬車中,政府主導的投資占據很重要的地位。以前,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賣地、稅收等方式,籌集投資所需的資金。現在,賣地的收入由於高房價的常年透支,空間已越來越小,有些地方的賣地收入與往年相比,已出現明顯下降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放行地方債屬於不得已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