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淩晨一點前修改)
婁筱雲日後會不會退圈,耿植不知道。不過明顯現在是不打算退的。
從京城回到虞城後第二天,耿植與她去歐瑪進行談判。
這次談判並不是說馬上就能簽約,隻是雙方表達一個正式的意向。所以婁筱雲當天下午就趕回去了。耿植倒是留在華亭。
陳自皓作為地主,邀請耿植一起吃飯。
隻有他們兩個人。
陳自皓是想跟他在飯桌上預熱一下談判,上齊菜後,他舉起了紅酒說:“耿總,我們歐瑪的代言,是針對整個亞洲市場。能邀請到婁小姐,我希望雙方能合作愉快。”
耿植也舉起了酒杯,客套卻又自信說:“陳總請放心。我們耿氏的藝人,在自身形象方麵的管理,一想都非常嚴格。我相信耿氏的藝人絕對不會讓合作方品牌因為自身形象而受損。”
“這個我當然相信。畢竟耿氏的企業文化,我也有所耳聞。”
陳自皓笑著說:“歐瑪是不是要找明星代言,我們公司內部也有不同的意見。反對意見正如你剛才說的,擔心明星的形象出現危機禍及我們的品牌。”他笑了笑,說。“你也知道,之前華國娛樂圈出的那次醜聞。那也成了反對者的理由。後來他們還提出如果非要請代言明星,也應該找外國明星。但最終我們還是否決了那個提議。”
耿植哈哈笑說:“其實他們的想法也沒多大錯。雖說歐瑪(亞洲)針對的是整個亞洲市場。但終究是主要針對華國市場。而華國明星被十幾億雙眼睛盯著,有什麼瑕疵都逃不過粉絲的眼睛。而且某些競爭手段也確實很容易形成形象風險。而國外的明星卻不一樣。華國人並沒有多少粉絲是真正關注那些海外明星的。就算是有,也不過是國內媒體轉載的信息。風險確實更小一些。”
說到這裏,當然要有一個“但是”。
“但是他們忘記了一點,歐瑪針對的並非華國的所有消費者,而是能消費歐瑪產品的高檔次消費者。這部分人對海外明星的了解程度要甚至比對國內明星更高。因為他們消息的渠道更廣。所以對於歐瑪而言,海外明星和國內明星的形象危機風險相差不大。而華國明星還能讓他們覺得更親切些。”
陳自皓頷首笑說:“我也是這個意見。當然,主要是因為能為國內粉絲熟知海外明星都肯定是大明星。尤其擁有我們要求的條件的明星。她們價格更高。”
“這是老實話,但也很打擊人。”
陳自皓哈哈笑說:“我並不是說國內明星就真的比不上海外明星。隻是想說,國內明星代言的性價比更高。”
耿植笑了笑,說:“雖然你這樣說,但婁筱雲的代言費還是要隨行就市的。不然就顯得我這個經紀人太無能了。”
陳自皓就是等他這句話:“能隨行就市就行。我不求你們降價,能不提價就是給我友情價了。那不知道婁小姐現在代言費是多少?”
“我們耿氏的藝人在這方麵很公道。具體的代言價格,主要是考慮代言年限,代言品牌和合作方提出來的要求而定的。所以我們需要先了解歐瑪的要求。”
陳自皓想了一會,說:“如果我們簽訂三年的合同,不知道耿總希望是多少代言費。”
“在廣告、商業活動等方麵有要求嗎?”
“我們會在亞洲範圍內,積極參加各國的展銷會等活動。另外我們希望每年拍一到三個廣告。這視廣告的效果而定。如果廣告效果好,我們每年可以隻拍一個。”
耿植追問:“那正常來說,你們一年會參加多少場展銷會那樣商業活動。如果場次太多,會對婁筱雲的其他工作造成一定的負麵影響。比如演戲。你也知道,作為藝人,她需要更多的作品推廣自己的形象,那實際上,她作為代言人,作品越多、約好,也是在推廣歐瑪這個品牌。”
“這個我們能理解。那不知道你們可以接受的條件是?”
“每年她最多隻能接受五場那種類型的商業活動。另外貴公司內部商業活動,比如酒會之類的,如果需要她參與,也可以每年免費參加三次。如果超過這個數字,需要另外給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