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餿主意(2 / 2)

就算是有所改變,願意冒險的商隊也減少了,很多人幹脆轉頭去做日本人的生意,以至於走私獲得的物資大減。

現在才剛剛開始,每次的交易額都不大,還沒有發展到黑吃黑的地步。不過收回扣,壓尾款還是常有的事。

能夠解決這些問題,確實非常好。不過大家更關心的問題,還是在於具體“利益分配”。

端起茶杯,喝了一小口之後,王會長緩緩說道:“先說現在的西口貿易,共有兩種合作方式。

一種是和路易爵士簽訂合同買斷,我們直接運送過去交給俄國人就算完成,後續問題全部由他和俄國人溝通,保證大家的毛利潤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二是大家合夥出資組建一家商行,我們負責具體經營管理運作,路易爵士負責處理俄國人的關係,持股比例根據出資額確定。

西口貿易結束後,商行要開辟海外的商路,到全世界任何地方,他都可以幫忙協調關係。

不過這些人情關係,需要大家在其他地方進行彌補,具體情況到時候大家再商議。”

買斷交易聽起來不錯,有百分之五十的毛利率,實際上則不然。拿到利潤的前提條件是把貨安全送到目的地。

雖說對方承諾擺平官麵上的麻煩,但是沿途的山賊土匪,同樣是一個威脅。

雖說大家也有關係,給一筆買路錢就沒事了,但總有意外的時候。

合作就不一樣了,要是貨丟了,損失的還有神羅皇室的錢,那就涉及到了國際糾紛。

隻要知會一聲,衙門比他們都急。分分鍾就會發兵剿匪,就算是貨物找不回來,損失也能夠找回來。

第二種情況就不一樣了,尤其是聽到“持股比例由出資額確定”後,眾人均是眼睛就更亮了。

坦率的說,事先大家根本就沒有想過對方會出錢。在眾人看來,無非是一個二代想要利用人脈關係進來撈一筆。

這種情況,大家遇到的太多了。通常都是一筆幹股送上去,然後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拿幹股的合夥與親自出錢合夥,明顯不是一個檔次。

前者對方啥也沒出,出了問題直接甩手走人;後者大家的利益就捆綁在了一起,真正意義上的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劉如鬆難以置信道:“王老,確定是按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沒有其它額外條件?”

沒辦法,這樣的合作條件,莫說是晉商了,全國的商幫就沒一個能拒絕的。

雖然是各取所需,但是遠東帝國“士農工商”的社會結構,先天上就讓他們矮了不隻一頭。

望著震驚的眾人,王會長淡定說道:“放心,我親自確認過了。據路易爵士所言,這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家規。

禁止子弟利用身份牟利,所有對外商業合作,都必須要公正公平,以免敗壞家族聲譽。”

剛開始聽到這個消息,王會長同樣不敢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人嫌錢太多,送上門的錢都不要。

但是發電報找留學歐洲的兒子詢問後,發現哈布斯堡王朝確實有這條家規,並且在歐洲世界還有很高的知名度。

“公正公平”純粹是喊出來玩的,人脈關係網放在那裏,先天上就占據了優勢,但是拿幹股確實有弗朗茨明令禁止的。

一方麵是為了家族聲譽,擔心被不成器的後輩為了錢敗壞掉;另一方麵則是真的不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