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的標準是歐洲人的,da的標準是美國人的,誰的標準推廣的更廣,誰就能瓜分到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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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在新聞發布會結束不久之後,對高通e歐文·雅各布道:“盡快安排把ar公司總部遷到美國來,英國那邊設一個辦事處就行了!ar公司遷到美國,可以加快高通da通訊芯片的研發!另外,ar公司正在與蘋果公司合作,遷過來,也更加方便!”
“好的,我等下安排!”歐文·雅各布點點頭。
完這件事,亨利就離開了高通公司。隨後便去了矽穀電子集團公司,p已經做了出來,粗一看,樣子像一個稍微大一點的火柴盒,正麵最中央有一塊方方正正的液晶屏,開機之後,顯示出一個簡陋的播放界麵。p的閃存大非常坑爹,一兆都沒有,勉強放了一首隻有50kb大的p音樂進去。
就這麼一款p,看起來完全就是胡亂拚湊而成的產物,但它卻是眾人嘔心瀝血之作!其中,僅造價已經高達00美元。
這樣一款產品,肯定不能推出市場。但亨利要的不是率先推出市場,而是率先注冊專利!
把地給圈嘍,亨利就不用急了……
另外就是p格式的音樂太少,p產品研發出來,如果沒有p歌曲,那有個卵用?
所以,亨利一邊讓矽穀電子集團改進p,另一邊準備開發一個音樂分享網站,在網上收錄各種p格式的音樂提供給用戶下載收聽!
隨後,亨利便創建了一家新公司,名為“音樂公司”,旗下建立一個p音樂分享網站,其域名為“p”,並組建了一支0人的研發團隊,著手開發音樂網站。
亨利作為有身份的人,要是玩盜版怎麼好意思?那也太得丟麵子了……所以,亨利最初的打算,是準備跟全球各大唱片公司合作,獲得他們的唱片網絡版權。
而現在的網絡上已經出現了一部分p音樂,不過,這些都是免費的盜版,由一批音樂愛好者們製作並上傳的,他們的目的隻是分享音樂而已,但是,卻損害了各大唱片公司的利益。試想一下,如果大家都去互聯網上聽音樂,誰還會買唱片啊?因此,各大唱片公司聯合抵製p盜版音樂,但是,盜版音樂非但沒有禁止,反而發展的勢頭更猛!
各大唱片公司對網上的p音樂恨之入骨,亨利派人過去談合作,而且還是專門搞p音樂分享網站……可想而知,又豈能有好果子吃?
亨利派去的人全部铩羽而歸。
初戰失敗,亨利總結了一下經驗,最後得出一個結論:建立一家p音樂分享網站任重而道遠!不過,既然各大唱片公司不肯合作,看來,隻能玩盜版了,這可是你們逼的哦……(進起點首頁點擊三江,然後領取三江票投給《矽穀大帝》,拜謝了!!!求推薦求收藏!!!作者君建了一個書友群:4490141,歡迎大家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