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站起來,人靠在班頭的肩膀:“班頭,雖然你幫我擋過一劫,不過在任何時間我都不會向任何人承認剛才我所的一切。至於有沒有良知就看你自己,我走了,車還在街邊停著。”黃金路段的另外一個意思,沒地方停車。
“我送你。”
……
曹雲剛到,巡警剛走,一張新鮮的罰單放在汽車擋風玻璃處,錢不多,兩百塊。但是這條街是交通管製街道,全路段禁停,還得扣三分。好吧,兩百,沒關係。但是因為有扣分,目前係統不能通過手機APP來處理,必須到違章處處理。好吧,也沒關係。但是隻扣分那很簡單,因為有罰款,所以必須去銀行,將錢存入指定賬號,而後拿回執單再去排隊處理。
一來一回,浪費的時間那就多了,隻能高價請黃牛去解決。煩!
曹雲收了罰單上車,等紅燈時候,拉手刹,後靠躺上幾十秒對於疲憊不堪的曹雲來也是一種享受。但手機似乎不想讓主人閑暇那麼一會,毫不猶豫的響了起來。這就是工作,無論你願意還是不願意,你必須接電話。
是律師所打來的電話,曹雲接電話:“喂!”
“曹律師,盧總通知,明早上八點在會議室開會。”
“八點?太早了吧?”這等同六點多要起床,如果運氣好不堵車,一個時就可以到達律師所。曹雲更喜歡十點到律師所,早上八點多起床,順便吃個早點,等趕九點上班的早高峰過去後再從容上路。也許不純粹是早起的原因,而是因為曹雲希望有自己能支配的時間,而不是一個4時的工作機器。
“盧總,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魯迅:早起的蟲子被鳥吃。”但還能怎樣呢?曹雲道:“行,我知道了。”
……
馬律師事務所是高岩市很著名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老板盧群是業內的傳奇人物。盧群早年是一名警察,一名刑警,後來轉崗成為了一名檢察官。四十二歲離職下海,開辦了馬律師事務所。
影視劇中出現的所謂官司全贏的律師在現實是不太可能出現的,要想官司全贏,一個辦法是有遮蔽日的能量。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不接會輸的官司。對於律師來,必輸的官司和必贏的官司之間並沒有太大的區別,一位好的律師就是要專業的看待所有的委托。
所以進入馬律師事務所的一樓大廳,首先看見的是巨大的掛在接待處牆上的六個大字:專業,敬業,職業。
盧群從不提倡律師慷慨激昂,從不提倡律師激憤拍案,他認為,律師就如同新聞。新聞隻報道新聞,不僅不會有選擇性的報道,更不會進行任何評論。新聞就是告訴你,有這麼一件事發生。至於你認為誰是對的,誰是錯的,應該慶祝,還是應該悲傷,和新聞無關,屬於你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