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視大樓呆了足足有一個時辰,雙方把《蒙麵歌王》的具體細節一再探討,對各個疑問點都做足預案。≯
最終,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
但在參賽歌手與導演上麵,李青與黃濤起了爭執。
“參賽歌手必須得邀請當紅歌手嘛,這樣才有看點,觀眾也更加喜歡。”黃濤笑嗬嗬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李青搖頭:“當紅歌手辨識度太高,於賽製來,顯得不公平……”
黃濤明白李青的意思,邀請當紅歌手,很多粉絲一聽就知道這聲音的主人是誰,蒙麵根本沒有任何效果。
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便你唱的不如對方,但現場如果有你的粉絲歌迷,那票數就很有可能出現一些反轉。
但明白歸明白,對李青的話,黃濤卻並不認同,找一些過氣的、跨界的歌手來參加《蒙麵歌王》,這一聽就不靠譜。
拋開本身人氣不談,單就個人唱功實力來講,國內有多少人能夠達到“歌王”水準的歌手?
你這不是隻做一期,你這是要持續不斷的連續數月做下去的節目,除了當紅歌手有這種實力,你去哪裏找這樣水準的歌手來?
到時候弄一個虎頭蛇尾,那可就太鬧笑話了。
“可以放寬到港台地區。”周姌提議道。
黃濤笑了笑:“這是個好主意,但是港台歌手的出場費……”
李青微微頷,眾所周知,港台歌手的出場費較之內地歌手,相同咖位的情況下,是有一到三倍的差距的。
黃濤的意思很簡單,如果十萬能請一位內地一線歌手,他是不會花費三十萬去請港台一線歌手的。
“關於這一點,您就放心好了,隻要節目播出後能達到預想的收視率,到時候,就算咱們不開口,也會有很多歌手前來預約通告的。”李青淡淡的。
“你看起來很有自信……算了!”
黃濤看著李青,失笑道:“那就按照你的做,先看看播效果再談吧,那麼導演呢?節目導演是誰?”
“我……我工作室的簽約導演。”
李青原本想一口成自己的,但一想不對,自己可沒有執掌鏡頭的經驗,自己做個監製或者副導演倒可以,真要讓自己執掌一個價值四百萬的綜藝節目,李青覺得自己可能會搞砸。
最近工作室不斷招兵買馬,每時每刻都在招聘導演、燈光、攝影師以及樂手等等。
具體進展,李青還不清楚,不過前兩周姌曾經過一切準備就緒的言語,那大概就是已經招齊人手了吧。
這件事現在不方便問,李青沒有多談。
“那就好,需要廣告讚助商嗎?我可以給你介紹幾家。”黃濤道。
李青與周姌等人對視一眼,齊齊點頭:“需要。”
黃濤介紹了兩家廣告讚助商,一家是賣乳製品的,叫“好佳佳優酸乳”,也是去年《音樂之星》的讚助商,另一家則是賣化妝品的,是一家新公司,知名度不高,因為背景和資本都不錯,所以最近半年來也是頻繁出現在各大電視節目當中,已經是一家人盡皆知的企業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