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舌戰群豪新野城 (二)(1 / 2)

做官要做執金吾,娶妻應娶陰麗華,這兩句豪言,在南陽郡幾乎無人不曉。

雖然前幾年民間一直謠傳,豪言的原創者劉秀已經慘死於太行山土匪之手。但對大多數人來,他們更在乎的是,這句話吼出嗓子之時那股子男兒豪氣,至於原創者的結局,根本懶得去留意。

道理很簡單,雞蛋很多人喜歡吃,卻不一定有人喜歡去認識下蛋的母雞。

還有一些登徒子,則更在乎的是,這句話裏邊的女子,到底有多美貌。竟然會讓傾慕她的人,將她跟執金吾相提並論?

要知道,執金吾原本的官職名稱為中尉,執掌禦林軍,年俸兩千石,絕對稱得上位高權重。而每當皇帝出行,執金吾必手持金色權杖,導行於禦輦之前,更可謂萬眾矚目。而在原創者眼裏,執金吾三個字,卻與陰麗華同列,那陰麗華,怎麼可能不生得傾國傾城?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君子發之於情,止之於禮。至於無賴麼,則不管不顧,隻要找到機會,就立刻像野狗般撲將上去亂啃。很顯然,義軍左部校尉馬朗,就是這樣一個無賴。

他本為棘陽城內的一個蟊賊,兩年前做無本生意時失手被抓,然後又被李秩找借口開釋,才抱上了後者的大粗腿。未幾,便奉了後者的差遣,帶著一群地痞無賴,在新野城南的荒草嶺上,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當。前一段時間聽聞李秩被官府追捕,馬朗可是擔驚受怕的好一陣兒。唯恐官府在追殺李秩時摟草打兔子,讓自己的山寨也遭受滅頂之災。

但是命運就是如此神奇,還沒等他決定是散了夥連夜跑路,還是先蟄伏起來等待風雲變幻。新野官軍,居然在育水河畔,被規模不到其一半兒的舂陵義軍打了個落花流水。馬朗聞訊大喜,立刻立刻帶領手下的大嘍羅,衝下山寨,堵住了一條通往新野的大路。然後連哄帶騙,將一批批已經成為驚弓之鳥的潰兵,強行拉進了自家隊伍。最後,則豎起光複大漢的旗號,前去投奔迎麵趕來的車騎將軍傅俊。

傅俊正愁麾下兵力不足,見馬朗膽大機靈,又好像跟李秩關係頗深,高興之餘,便直接授予了此人一個校尉之職。然後沿途繼續收集各路趕來投奔的英雄豪傑,一道去攻打新野。

本以為,新野城高池深,死傷一定會非常慘烈。誰料義軍這邊才砍伐樹木,趕製出了第一批雲梯。城內的守軍,竟然就被嚇得一哄而散。被閃了個措手不及的傅俊,連忙帶領弟兄們去接管府庫,維護城內秩序,以防宵之徒趁火打劫。卻恰恰就忘記了,自己剛剛收編的江湖豪傑當中,很多人原本就是宵之徒!

其他宵之徒得到機會,首先想到的是四處斂財。而新上任的左部校尉馬朗,想的卻是財色兼收。他早就聽過“娶妻應娶陰麗華”這句話,所以趁著傅俊顧不上自己,直接帶領著麾下弟兄來到了陰氏莊園。先三下兩下砸開了莊門,然後一邊搜刮財物,一邊強迫陰家將陰麗華嫁給自己。

陰麗華當年連“鳳子龍孫”都不屑一顧,怎麼可能看得上這個地痞無賴?然而,卻苦於沒有力量抵抗,隻好先以出嫁需要吉服為借口,拖延時間。然而偷偷跟婢女蘋換了衣服,準備等姓馬的下次趕來之時,從背後動手行刺,跟此人同歸於盡。

好在劉秀來得及時,殺散了馬朗的爪牙,才又救了陰麗華一命。然而,也正是因為他搶先一步將馬朗的爪牙盡數殲滅,才導致馬朗本人望風而逃。

一直到逃進了新野城內,馬朗才終於想起來,“做官要做執金吾,娶妻應娶陰麗華” 這句話的原創者是誰? 也終於注意到,這句話的劉秀,居然“恰巧”跟柱大將軍劉縯的三弟同名。刹那間,三魂六魄嚇沒了一大半兒,連忙收拾了一些細軟,重新穿上老百姓的衣服,準備趁著劉秀還沒打上門來問罪之前,躲得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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