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逸起了個大早,先是把自己收來的書籍簡單地包裝了一下,然後拿出自己的諾基亞手機,尋思著給郭子興打個電話。
看看時間,還早,怕人家還沒起床,於是林逸就有些心急地在房間裏走來走去,好不容易熬到9鍾,覺得這時候應該差不多了,於是就按照名片上的號碼,打了過去。
電話打了三遍,都沒人接聽。
林逸的心立馬就涼了一大半。
難道人家忽悠自己?!
自己可是花了500塊買了這麼多舊書。
剛才林逸是心急,現在是心焦。
又等了四十來分鍾,看看時間差不多已經十鍾了,林逸又打電話過去。
電話在響了七聲以後,有人接聽。
“你好,請問是郭子興先生嗎?”林逸盡量將自己的聲音變得穩重一些。
那頭,“你是---哦,是不是姓林的兄弟?”對方似乎突然想起來了。
“是我,你上次不是,我如果有好書可以找你……”林逸很淡定,把自己的情況了出來。
果然,那個郭子興並不是個大忽悠,一聽有貨,就約好了林逸在附近的快餐店見麵。
……
麥當勞快餐店前,林逸白衣黑褲,背著一個碩大的魚皮袋,很不合時宜地站在裝潢華麗的麥當勞門前。
從他背著袋子的模樣來看,像是個收廢品的,從他挺直的腰杆,淡定的姿態來看,卻又像是個做生意的。
林逸表麵淡定從容,實際上也有些不好意思,背著一大魚皮袋的舊書,倒還真成了名副其實的“書販”。
走進快餐店,找了一處僻靜的地方坐下,林逸無視那些輕蔑或好奇的眼光,將魚皮口袋放到旁邊的座位上,然後興趣盎然地打量四周。
像麥當勞這種快餐店他不是沒來過,隻是來過的次數不多,記得有一次飯店同事過生日在這裏舉辦了派對,單單那一次就花了六百多。在林逸看來,還不如去火鍋店搓一頓。
此時麥當勞裏麵的客人並不多,隻有幾個打扮時髦的男女在吃著薯條,喝著飲料;吧台,幾個身穿紅色短袖上衣的女員工在招呼客人。
林逸見人家有吃有喝,就也不客氣從魚皮袋裏摸出一瓶礦泉水來,擰開蓋子,喝了幾口。
如今創業階段,能省就省。
十鍾的陽光透過窗戶玻璃,灑了進來。
林逸眯起眼睛,看著窗外那開始繁忙的人流,忽然有一種不出的寂寥,仿佛自己不屬於他們一類,而是一個特異存在的個體,世界本無情,又是如此的大,渺的自己怎樣才能彰顯那微不足道的存在。
政治精英。
紅商人。
文娛明星。
體育達人。
這些才是上帝的寵兒,這些才是構成世界的主體。
你和我,隻是沙粒般不顯眼的陪襯。
就在林逸遐思時,隻見外麵停下一輛黑色的轎車,德國大眾係的。中檔車,不算好,也不算壞。可就是這樣的車,也足夠一些人奮鬥一輩子。
郭子興從車上下來,穿著一件黑色恤,恤上麵印著nba球星頭像,看起來還是個球迷。
郭子興下了車,並沒立馬進店,而是很熱的樣子,掏出兜裏的手巾擦了擦臉,這才看看四周,邁步推開快餐店的門走了進來。
他一走進來,林逸就在不遠處朝他招手。
郭子興看到他,笑著過來。
人未到,洪亮的笑聲先到,“兄弟,等急了吧!沒辦法,這幾我事兒忙,有時候連飯都吃不上---怎麼沒東西?這裏的烤雞翅,還有薯條什麼的很不錯……”
林逸可不會要省錢,“我不餓---”
“那也要一些飲料啊,這大熱的……”郭子興看了看林逸的礦泉水,“喝這東西沒味---雪碧,可樂你喝什麼?”
“就可樂吧。”林逸也不好意思拒絕他的好意。
“好叻,你稍等一下。”郭子興去了吧台處。
須臾,隻見他端了一大盤子的東西過來,什麼雞腿雞翅還有漢堡包,都快堆成一座山。
“這些東西是我的,也不要知道你喜歡吃啥,就隨便吃!”郭子興顯得很豪爽。
林逸再淡定也不好意思了,他向來不喜歡占人家便宜,就道:“東西太多了,怕是吃不完。”
“吃不完打包呀,咱絕不浪費糧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這首詩我三歲都會背了。”郭子興顯得興趣高昂,拿起一個雞腿就大啃起來。
林逸見他先開吃,不提買書的事兒,也不好意思主動開口,就也拿了薯條沾著番茄醬吃了起來。
郭子興像是真的沒吃飯,不大一會兒,就吃光了六個雞腿,五個漢堡,就這樣還意猶未盡的樣子,又一口氣喝光三大杯可樂,這才打了一個飽嗝。
這時林逸也不好意思繼續吃了,實際上他吃東西很慢,眼見郭子興把一大盤的東西吃了一大半,他的胃口也被吊了起來,可惜,郭子興卻把餐盤騰開,開始談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