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夏天。
生母蘇果果投奔親戚來到了老家XX市。但是,親戚並不靠譜,讓蘇果果留在自家的雜貨店裏幹活,給的工資緊緊隻夠吃喝。於是蘇果果自己找工作找到了當時市裏最豪華的路星酒店當服務員。因為個高、相貌好,經過培訓後在酒店當迎賓。
那一年恰好是陸聞天初來XX市某部隊任職。他當時是界裏最年輕的。前途不可限量。所以,當時市裏的商家富豪都喜歡跟陸聞天結交,於是陸聞天成了路星飯店的常客。
一回生二回熟,蘇果果窮孩子家出落出來的大姑娘,眼睛裏的單純與憨厚讓陸聞天印象極深。
陸聞天對蘇果果的喜歡被路星老板看在眼裏,於是主動的讓蘇果果陪同陸聞天。隻要陸聞天來吃飯,她就負責給陸聞天服務。
生母蘇果果雖沒隻有初中學曆,但是學事兒特別快。笑容、舉止和說話什麼的都很特別讓人喜歡。
不到半年的功夫,陸聞天就跟蘇果果在酒桌上就形成了別樣的默契;見陸聞天微醉的時候,她就幫他把酒杯裏的酒偷偷的換成水;但是,他若是哪天進門不跟她打招呼,她也會耍脾氣的給他變成高度的酒。
兩人跟個少年男女似的,打情罵俏的,卻還沒有變成戀愛關係。
不是不喜歡,隻是蘇果果知道陸聞天是天上的月亮,而陸聞天也感歎蘇果果是水中的月亮。
一個是高的束手無策;一個是鏡中花水中月的一碰就碎……
但是,這世間的情愛,距離或虛幻又怎麼能阻隔的了?
在一次次的見麵,就是一次次的煎熬,最後,兩人仍是不可自拔的相愛了。
自小在大家庭裏長大的陸聞天,從來沒有見過如此俏皮可愛的女子,眸底裏那種天然的清純讓他無法自拔。而蘇果果看著這個如同眾星捧月般,在市裏呼風喚雨的人對自己表達愛意的時候,她驚慌的手足無措。
但是,她心底裏也樂開了花。
時間一晃,便是一年以後的一九八九年。
陸聞天與蘇果果的事情,火包不住紙的悄悄流傳開來。
陸聞天父親知道後,勃然大怒。
怒的不止是這段戀情,也是隊裏的規定。
規定不是不允許不準戀愛,而是不允許不負責任的戀愛!如果發生關係,如果對方懷孕,就必須結婚!
這是部隊的命令!
而另外一個原因則是陸聞天父母心中早已經有了一個兒媳婦的身影——閆紅珍。
閆紅珍是京城富商的女兒。出落的亭亭玉立,落落大方。
陸聞天父親見過之後,也很是喜歡,立刻的招陸聞天回帝都商辦訂婚儀式。
陸聞天自然不肯。可是,其父硬逼——要麼放下權利,要麼娶閆紅珍!
“我放權利!”
當年二十七歲的陸聞天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放棄權利,實際上,也是放棄了閆紅珍,選擇了蘇果果……
……
場景回到,四合院。
陸爺爺拿起茶杯,發覺茶杯已涼,放回去後落寞道:“當時我兒子說要放棄時,我就知道他跟蘇果果已經發生了關係。可是,我怎麼舍得讓陸聞天放棄權利?”
“那後來呢?”我問。
“後來就是閆紅珍插手了。當時閆紅珍相親時看中了聞天,我跟你陸奶奶看著閆紅珍眉清目秀的也很喜歡,尤其是她為人處事特別的好,很有大家閨秀的那種氣質。我們就問她的意思,她說她想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