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竟然負隅頑抗!
房內槍聲一停,另外四名特警想都沒想,抄起MP—5衝鋒槍,對準房門一通掃射。
衝進去之前,一名特警往門縫裏丟了一顆閃光彈。
在狹窄空間內引爆,閃光彈能讓無防護人員短暫失明。趁此機會,特警一湧而入。這次沒有遇到抵抗,房間裏隻有兩具身中數十彈的屍體。
事情到此還沒結束,兩名特警衝進去之後,首先踢開了過道裏那具屍體旁的G36突擊步槍,然後分別檢查了兩具屍體,確認嫌犯是否死亡。還有兩名特警留在外麵,照顧受傷的同伴。那名被子彈打中腦袋的特警已經斷氣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藏在門邊垃圾筒裏的毛巾燃了起來。
火勢順著地麵的油路迅速蔓延,很快就點燃了地毯、床單、餘燼等易燃物,連牆紙都被引燃了。
特警不是消防員,也沒有消防設備,隻能退出房間。
等到特警從走廊裏的消防櫃裏拿來滅火器,大火已經吞沒了整個房間,一瓶滅火器根本派不上用場。
大火產生的濃煙與有毒氣體迅速灌滿了整條走廊。
四名特警別無選擇,隻能扶著受傷的同伴、抬起同伴的遺體撤離現場。隨後趕來的幾名特警也隻來得及把兩名嫌犯的屍體拖出來。直到消防員趕到,接通樓層裏的消防管道,才控製住火勢。
大火撲滅了,現場也毀了。
因為事情發生得太快,所以幾名新竹警察局的高級警探都沒來得及進入一五零三房間。
等到消防員處理了房間裏的餘燼,新竹警察局局長才帶著幾名警探趕過去,希望能夠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能燒掉的,全都燒掉了,一些燒不掉的,也在消防員滅火時被破壞掉了。
沒辦法破壞的,隻有架在窗台上的M200狙擊步槍、落在一旁的彈殼、放在床上的高分辨率CCD望遠鏡。除此之外,還有特警從現場帶出來的G36突擊步槍,一把USP自動手槍與兩名嫌犯屍體上的個人物品。
這些能說明什麼?
雖然警探不是狙擊手,但是誰都看得出來,這裏是刺殺宋英傑的第一現場,兩名嫌犯就是凶手,那把M200就是凶器。
至於到底是怎麼回事,很好推斷。
兩名刺客開槍之後,動手清理現場。為了毀掉可能留下的線索,他們用房間過道裏自動感應燈的電線與蘸上打火機油的毛巾做了一個簡易引火裝置。因為警察來得非常及時,所以刺客沒能逃走,被特警堵在了房間裏。特警進去前,刺客首先開火,隨後被特警擊斃。特警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沒能發現刺客安放的簡易引火裝置,隻是當時的情況非常特殊,特警首先得確認刺客是否身亡,這也不算錯誤。
雖然這隻是推測,但是很容易證實。
隻要把那把M200狙擊步槍拿去做彈道對比,再用從宋英傑體內取出的彈片與現場的彈殼做模痕匹配,就能確定是不是那把槍打出的子彈擊中了宋英傑。如果槍上有指紋,再與嫌犯的指紋做對比,就能知道是不是那兩個家夥開的槍。如果需要更多的證據,還可以調查嫌犯的入境簽證與護照。
警方最先獲得的證據,就是留在槍上的指紋。
雖然在滅火時,槍上的指紋受到破壞,但是經過鑒證人員努力,從M200的扳機上提取了半個指紋,而且與一名嫌犯的右手食指指紋完全匹配,證明正是那名嫌犯扣下扳機,射出了擊中宋英傑的子彈。
彈道對比與模痕匹配需要一些時間,但是獲得的證據已能說明問題。
劉俊實回到台北“總統府”後不久,收到了新竹警察局遞交的第一份調查報告,隻是參與調查的不僅僅是新竹警察。
與警察同時進行調查的,還有專門負責“總統”與“副總統”安全保衛工作的特工。
在這類事件中,警察隻想早點結案,早點撇清關係。
現場調查中,新竹警察忽視了很多疑點。
在特工眼中,被警察忽視的疑點反而比警察找到的線索更加明顯,因為他們更想查出真相,證明自己沒有失職。
最大的疑點,正是天花板上的幾十個槍眼。
如果不是消防員為了阻止火勢蔓延,向天花板上噴了很多水,隔層裏的水從槍眼流了出來,恐怕特工還發現不了這個疑點,因為在大火中,天花板被燒焦,還被熏黑,即便仔細看也看不出來。
隨後,特工發現了隔層裏的木板,以及加固了的鋁合金框架。
特工直接聽命於“總統”,也直接向“總統”彙報,所以當天晚上,劉俊實發表電視講話後,見到了負責調查的莫琿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