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相冀:我認為我們應該對每一名同誌負責,不能輕易的下結論,我看了有關證詞,還是現有許多疑點,一是蘇嵐是去找水,那時間不對,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找到水,我去過實地現場,方圓一公裏以內沒有水源,這個證人在哪裏,這裏並沒有他的證詞,再有,我看了有些證詞也不符合邏輯,那個女人一開始就叫警察大哥,我覺得這裏有問題,孫耀章穿的是便裝,汽車也沒有警車標誌,她怎麼知道孫耀章是一名警察,難道她認識孫耀章。
二是過往車輛很多,她為什麼偏偏要攔截孫耀章的車,難道這是巧合?那輛車的機蓋是打開著的,明已壞了一段時間,據孫耀章的證詞,那位姑娘是得了重病,應該立刻想辦法看病,不應該去修車,這不符合情理,在感情上不過去。
還有那張照片,我覺得有些問題,她不可能隨時把相機帶在身邊,這不是旅遊,而是去找水,把相機帶在身邊幹什麼?一般的女人遇到這種事情,早已驚慌失措,不可能有時間心安理得去拍照片,應該再做一次深入的調查,才能確定案件的性質,如果案件屬實的話,孫耀章應負法律責任。雖然未遂,但其性質是嚴重惡劣的,會造成惡劣的影響,不能因為他是一名警察而從輕處理。
公安局紀委書記張相冀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我的意見就是內部處理,不想把範圍擴大,這也是對孫耀章本人負責,他必定年輕,以後的路還很長,我們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為加強警風建設,真正起到教育全局幹警的作用,這樣處理不算過分,也是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胡治國。
“那就更應該把事情調查清楚,如果事實不清就下結論,同誌們會怎麼看我們,一旦這是個圈套,那豈不是毀了他的一生。”張相冀。
“他隻是一個普通刑警隊員,誰會給他設圈套,那麼目的是什麼?有這種可能嗎?你的話我有些不明白,作為一個公安局的領導,要注重事實依據,並不能憑直觀想象去看待問題,現在是證據事實俱在,誰也無法否認。”胡治國。
“我的也是這個意思,那兩個姑娘會無緣無故的冤枉孫耀章,他們之間誰也不認識,其目的何在,孫耀章可是在她們的車裏被抓住,被害人的雙手被銬住,上身袒露,這可是有目共睹的事實,是誰也否定不了的,孫耀章的話不能作為無罪依據,張書記的話有些欠妥,我們辦案要注重證據。”丁德順。
“趙書記,請你談談自己的意見?這可是一起嚴重的違紀違法事件,我的意見是要嚴肅處理,不然老百姓對我們會有看法,我們公安局執法不公。”胡治國。
他不再給別人話的機會,因為事實全都明擺著,任何人都不過去。他是公安局的政委,這類事件是他處理的範圍,有著一定的言權。馬勇生如果一味地遷就,明他有著不可告人目的,到時候他自己會下不來台。人們會認為他在袒護自己的部下,尤其是對孫耀章,這充分暴露他在工作中存在派性,到時不用自己話,有人會不答應,他們會找馬勇生鬧事,現在的人鬼心眼多得很,真要是到較真兒的時候,他們才不管你是不是局長,多大的官你得理,不然你的官沒法當下去,這對自己今後工作開展極為有利。
“我我個人的看法。”趙躍。
從反映的情況來看,此案的疑點較多,除了馬局長和張書記提出的疑點外,那就是孫耀章自己打的救援電話,明他很有理智,假如孫耀章實施了暴力手段,作為一名警察他知道後果。再有,他駕駛著車輛,是很容易逃走,孫耀章的擒拿功夫不錯,幾個人對付不了他,何況是幾個手無寸鐵的女人,這不符合邏輯,一般案犯作案後,都會想方設法掩蓋自己的罪行,一旦暴露,他會窮凶極惡不計後果,不可能坐以待斃,孫耀章的問題有待於認真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