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聲音就越了,最後沒聲了,隻是專心致誌的看著手中的雜誌。
看推理不能太快,也快不起來。所以短短兩萬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羅賓整整看了四個多時。
“漂亮,這是一個漂亮的故事。尤其是最後顛覆性的結尾,實在太漂亮了。”夏洛克羅賓重重的一拍大腿失聲道。
不行,我要做點什麼,要不然就太對不起這個故事了。
這樣想著,他打開電腦登上了最經常去的推理愛好者交流網站。
標題:《紅會》四顆星,福爾摩斯五顆星。
內容:很多人看到這個標題會很奇怪,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為什麼會出現兩個評分。別急,聽我細細道來。
《紅會》的故事其實很簡單,畢竟隻有兩萬多字,也寫不出太複雜的故事。結構也非常簡單,不停的用各種信息誤導讀者,把讀者引入歧途,然後在結尾來一個大顛覆。這是推理界最常用的手法,也是最經典的手法。
在這部書裏作者沒有采用《嫌疑人》的那種顛覆手法,而是著重了傳統。但尊重傳統不意味著寫的不好。恰恰相反,這個故事非常的精彩。
不看到結尾,絕對猜不到真相。真正精彩的是,這種結果不是作者刻意布局故弄玄虛。而是根據人物性格和故事展一步一步推倒出來的,看上去合情合理。能做到這一點非常不容易。
為了不泄露劇情,內容我就不在多。隻能這個故事最少四顆星。
真正讓我心動讓我著迷的是這部書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區別於其他推理重劇情輕人物描寫的寫法,這部書對主角福爾摩斯進行了著重刻畫,讓人誤以為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個虛擬人物。
我節選了一段不影響整個故事的片段給大家感受一下主角的魅力:
“他幹過一段時間的體力活,吸鼻煙,是個共濟會會員,到過中國,最近寫過不少東西。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情況以外,我推斷不出別的什麼。”
傑貝茲·威爾遜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壓著報紙,但眼睛已轉過來看著我的同伴。
他問道:“我的老爺!福爾摩斯先生,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的事?比如,你怎麼知道我幹過體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樣千真萬確,我最初就是在船上當木匠的。”
“我親愛的先生,你看你這雙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幹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達。”
“唔,那麼吸鼻煙和共濟會會員呢?”
“我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麼看出來的,因為我不願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況你還不顧你們的團體的嚴格規定,帶了一個弓形指南針模樣的別針呢。”
“噢,是羅,我忘了這個。可是寫作呢?”
“還有別的什麼更能明問題嗎?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經常貼在桌麵上的地方打了個整潔的補丁。”
“那麼,中國又怎麼樣?”
“你的右手腕上邊一點的地方文刺的魚隻能是在中國幹的。我對刺花紋作過點研究,甚至還寫過這種題材的稿子。用細膩的粉紅色給大不等的魚著色這種絕技,隻有在中國才有。此外,我看見你的表鏈上還掛著一塊中國錢幣,那豈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嗎?”
這一段劇情和整個故事並沒有必然的聯係,僅僅隻是為了刻畫主角聰明睿智的形象。
其他推理作家恨不得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用來闡述劇情,其餘一個多餘的字都不肯。
可七夜卻在一篇兩萬多字的推理裏,花費幾百字專門刻畫主角,這多麼的不可思議。
但這一段文字並沒有白費,你們從這裏麵看到了什麼?
聰明、博學、睿智、靈敏、敏銳……
這麼聰明的主角就沒有缺點了嗎?
有,作者七夜在這短短的篇幅裏還提出了另外一個假設,像福爾摩斯這樣聰明的人,什麼都懂,什麼都知道,什麼事情都能一眼看透本質……他會不會找不到生活的樂趣?
主角就是如此,他隻能通過破案尋找刺激,尋找活著的感覺。是不是覺得很酷?是不是覺得這樣的主角非常有魅力?
看過這篇故事,我深深的迷上了福爾摩斯,迫不及待的想跟著他一起去冒險。
還好,雖然這是一部短篇,《紅會》的故事結束了,但福爾摩斯的故事才剛剛開始。雜誌社在故事的末尾做了預告,下一期我們的大偵探又將會出現在另一個故事裏。(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