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我都曾深深陷入在一種苦悶的泥淖中,也可以說是交織著感性和理性的矛盾。一是自己所能表現的生活是經過粉飾的,蒼白無力的,跟自己平日耳濡目染的真實的社會生活相去甚遠,有時甚至是完全相反—這原因今天已經是不言自明的了。二是由於自己的文學根底不足,身居偏遠山區,遠離通都大邑,正是求師無望,求教無門。因之二十年來,我每寫一篇習作,哪怕是三兩千字的散文或是四五千字的小說,總是在寫作之前如臨大考,處於一種誠惶誠恐的緊張狀態。寫作過程中,也不乏“文衢通達”、“行雲流水”的時刻,卻總是寫完上一節,就焦慮著下一章能否寫得出(且不論寫得好不好)。初稿既出,也會得意一時,但過上三五天就唉聲歎氣,沒有了信心,產生出一種灰色的“失敗感”。愛人摸準了這個心性,每當我按捺不住寫作過程中的自我陶醉,眉飛色舞地向她講述自己所寫的某個人物、某個情節或是某段文字時,她就會笑罵一聲“看你鬼神氣!不出三天,又來唉聲歎氣!”果然幾天後初稿一完,我也就從妄自得意走到了反麵——心灰意冷。直到很多日子過去,才又不甘失敗地將稿子拿出來,請朋友看看有無修改價值。我的不少小說,都是受了朋友的鼓勵,才二稿三稿地另起爐灶,從頭寫起。我甚至不能在原稿的天頭地角上做大的修改,而習慣於另展紙筆,邊抄邊改,並把相當一部分精力花在了字句的推敲上。我由衷地羨慕那些寫作速度快的同行,敬佩他們具有“一次成”的本領和天分。假若不是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保障了我的基本生活,而到別的什麼製度下去參予什麼生存競爭,非潦倒餓飯不可。

一九七八年秋天,我到一個山區大縣去采訪。時值舉國上下進行“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全國城鄉開始平反一二十年來由於左的政策失誤而造成的冤假錯案。該縣文化館的一位音樂幹部跟我講了他們縣裏一個寡婦的冤案。故事本身很悲慘,前後死了兩個丈夫,這女社員卻一腦子的宿命思想,怪自己命大,命獨,克夫。當時聽了,也動了動腦筋,但覺得就料下鍋,意思不大。不久後到省城開創作座談會,我也曾把這個故事講給一些同誌聽。大家也給我出了些主意,寫成什麼“寡婦哭墳”啦,“雙上墳”啦,“一個女人的昭雪”啦,等等。我曉得大家沒真正動什麼腦筋,隻是講講笑笑而已。

黨的具有曆史意義的三中全會的召開,製定了“實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正確路線,使我們國家的政治生活發生了曆史性轉折。人民在思考,黨和國家在回顧,在總結建國三十年來的經驗教訓。而粉碎“四人幫”以來的文學呢,則早已經以其敏感的靈須,在觸及、探究生活的也是藝術的重大課題了。我也在回顧、在小結自己所走過的寫作道路。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使我茅塞頓開,給了我一個認識論的高度,給了我重新認識、剖析自己所熟悉的湘南鄉鎮生活的勇氣和膽魄。我就像上升到了一處山坡上,朝下俯視清楚了湘南鄉鎮上二三十年來的風雲聚會,山川流走,民情變異……

一九八○年七—八月間,正值酷暑,我躲進五嶺山脈腹地的一個涼爽幽靜的林場裏,開始寫作《芙蓉鎮》草稿。當時確有點“情思奔湧、下筆有神”似的,每日含淚而作,嬉笑怒罵,激動不已。短短十五六萬字,囊括、濃縮進了二三十年來我對社會和人生的體察認識,愛憎情懷,淚水歡欣。從這個意義上講,說我是花了二十幾年的心血才寫出了《芙蓉鎮》,也不為過分。

不少讀者對《芙蓉鎮》的結構感興趣,問這種“不中不西、不土不洋”的寫法是怎麼得來的。我覺得結構應服務於生活內容。內容是足,形式是履。足履不適是不便行走的。既不能削足適履,也不宜光了腳板走路。人類已經進入了現代化社會。科學文明的突飛猛進,加快了人類生活的速度與節奏。人們越來越講求效率與色彩。假若我們的文學作品還停留或效仿十七八世紀西方文學的那種緩慢的節奏、細致入微的刻畫,今天的讀者(特別是中青年讀者)是會不耐煩的了。而且,我國古典文學作品中,故事發展的節奏和速度都是較快的,讀者也讀著痛快習慣。

前麵已經說過,《芙蓉鎮》最初發端於一個寡婦平反昭雪的故事。那些年我一直沒有寫它,是考慮到如果單純寫成一個婦女的命運遭際,這種作品古往今來已是屢見不鮮了,早就落套了。直到去年夏天,我才終於產生了這樣一種設想:即以某小山鎮的青石板街為中心場地,把這個寡婦的故事穿插進一組人物當中去,並由這些人物組成一個小社會,寫他們在四個不同年代裏的各自表演,悲歡離合,透過小社會來寫大社會,來寫整個走動著的大的時代。有了這個總體構思,我暗自高興了許久,覺得這部習作日後寫出來,起碼在大的結構上不會落套。於是,我進一步具體設計,決定寫四個年代(一九六三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九年、一九七九年),每一年代成一章,每一章寫七節,每一節都集中寫一個人物的表演。四章共二十八節。每一節、每個人物之間必須緊密而自然地互相連結,犬齒交錯,經緯編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