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還是用他獨有的溫柔語氣道,應該是剛剛簽約後接受采訪的,“現在我們終於能全心全意經營好這個音樂殿堂了,披頭士、貓王、還有我的……”
“除此之外,你喜歡哪些人的歌?現在,正流行的。”記者問。
“很多很多,喬治邁克爾、凱麗金、瑪利亞凱莉,哦對了還有APLUS,我喜歡他和他的歌,非常非常喜歡……”
‘J這次真正站到了唱片業之巔,他做到了!’
另一個台,BE的黑人主播們都快高興瘋了,‘他現在是全世界最龐大音樂版權庫一半的所有者!這是非裔音樂人的重大時刻,足以銘記史冊!他是我們永遠的流行之王!’
“琳達,可以了。”
宋亞全程黑著臉看完新聞,吩咐對著熒幕壓抑著與有榮焉樣喜悅的琳達關掉電視機,“所以現在我的首專和二專的一半版權都歸入了這個版權庫?”
“是這樣的。”紐曼回答。
“那我和索尼哥倫比亞發行合約中剩下的那張新歌加精選專輯呢?”
自己與索尼哥倫比亞唱片的合約到九七年結束,現在兩專完成,還剩最後一張新歌加精選打算在合同年發,A+唱片和對方的發行約也是那個時間點結束。既然事情搞成這樣,他到時候肯定不準備續約了,否則隻要通過索尼哥倫比亞唱片發行,那麼歌曲的部分版權必然會流入J手中。
“從此以後索尼就隻擁有新版權庫的一半了,交易截止日後,所有由索尼哥倫比亞唱片發行的歌,會按市價倒給新版權庫,J和索尼雙方各支付一半。”
紐曼回答:“新版權庫再有收購意向的話,收購費用也是索尼和J各出一半。”
“你的二專不是在交易截止日之後才發行嗎?”斯隆女士問。
“發行約是在之前簽的,以此為準。”哈姆林回答。
“那我可以不把以後的新歌和精選專輯納入版權庫嗎?”宋亞問。
“不能,索尼哥倫比亞是發行方,有曲目管理權,按他們和J的協議規定不允許賣給第三方。”哈姆林回答。
“也就是,J以後還要為這個版權庫持續注資以匹配新歌版權的流入?”古德曼問,“如果他想維持那一半股權的話。”
“是的,按他的性格是不會放手的。”紐曼點頭,“J付得起……”他看了眼宋亞,“外界不清楚J的商業帝國到底擁有多少家產,但毫無疑問,目前肯定是超過APLUS身價的。”
毫無疑問自己最終還是被J壓了一頭,雖然那個版權庫不包括自己的詞曲創作版權,也不包括歌手表演權的部分,但自己以及妻子還有菲姬等通過索尼哥倫比亞發行歌曲的A+唱片旗下歌手音樂版權的一半都歸入了這個版權庫中。
以後唱自己的歌還得給J付錢,那句當年好事者揶揄保羅麥科特尼的話現在也適用在自己身上了,因為就算在演唱會、商演等盈利活動中唱自己的歌,收入也將按比例支付給音樂版權方,比例很低,一筆錢而已,但賴不掉……
“就這樣吧,感謝你能來紐曼。”
大家的情緒被自己影響得有些低落,宋亞隻能選擇懷恨在心,擠出笑容,起身送紐曼。
“接她電話。”紐曼繼續嘮叨。
“再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