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對古代社會的陌生,楊浩然在集市上走走轉轉,那裏停一下,這裏看兩眼。天都城是中州東北比較大的城市了,而且常年和東胡人打交道,這裏的風氣非常的開放,且不說勾欄裏的小翠紅梅大大方方在街上招攬恩客,就是那為數不多的胡人公然出現在這個城裏,叫賣著自己的獵物,就足夠吸引楊浩然的注意力了。至少這個時候,不會出現什麼假冒偽劣產品吧。
興味索然,楊浩然慢慢的閑逛,想發現一門自己能幹的營生。突然看見一群書生模樣的人,圍繞著一起,時而發出一兩聲叫好,引得眾人圍觀。楊浩然深的國人愛湊熱鬧的毛病影響,不自覺的就往那堆人走去。仔細一看,原來是在鬥詩。
“這位兄台,有禮了。”學著從電視裏看來的古代禮節,楊浩然湊過去對一書生問道,“敢問這是在幹什麼?”
“哦,兄台好。這啊,這是天都詩社在舉行鬥詩大賽。”說著,他指著左邊那一群穿著雪白書生裝的人說道,“這就是天都詩社的主要成員,他們自詡‘天都十子’,每年在‘二月二節’之前要召開鬥詩大賽,邀集天下才子參加。因為他們戰績輝煌,幾乎每每奪魁,因此名聲大熾。而且有一個巧合,幾乎能夠在詩文大賽上奪得頭魁的人,必定在翠微廟會中獨占鼇頭,因此也吸引的眾人前來。還有啊,天都詩社為此開出籌碼,誰能奪得首魁,將奉銀十兩,並在燕城酒家擺酒設宴為其祝賀。”
對於“二月二節”,“翠微廟會”以及什麼擺酒設宴,楊浩然壓根就沒往心裏去,隻有那句“奉銀十兩”才真真吸引住了他,說不定就是自己在這個世界重新創業的“第一桶金”
“有什麼規矩嗎?”
“當然,共擬一題,以一炷香為限,將詩作寫在紙上貼在後麵的粉牆上。大家品評,寫不出的自然就是認輸了,當然,要是那字寫得醜的,也就不要上去丟人了。”
楊浩然思索片刻,就要登台
“唉,你幹嘛去?”看著楊浩然這就要往裏麵闖,剛才那人立刻拉住了他。
“呃,小生微有才具,想去試試。”
“微有才具就敢去試試,你不知道那人是誰?”他指著“天都十子”中一個身形俊美的男子問道。
“不知道。”楊浩然老老實實的回答道。
“那可是王進,十子之首,小時候就被稱為神童,長大後更是越發不可收拾,不但人長得貌比潘安宋玉,就連才情也是別人不可比擬,什麼都不知道就上,不怕丟人嗎?”
“嘿嘿,多謝兄台了。我知道了。”說著,他拱拱手,就要上台應戰。
“楊大哥。”正當楊浩然準備上台“掙錢”的時候,他好像聽到了沈雪的聲音,他轉過身,發現沈雪站在人群之外,巧笑嫣然的朝自己招手。
“沈姑娘。”楊浩然回應著她,看著沈雪不方便進來,他又擠了出去。
“楊大哥,我去給您送藥,見您不在,就出來找你了。”
“原來如此。”楊浩然說著,尷尬的笑了笑,“我是呆的身子乏了,出來走走,也忘了告知你們了,恕罪恕罪。”瞥見沈雪俏臉上細汗連連,不自主的挽起袖口,就要替她擦汗。
沈雪趕緊後退一步,白皙的臉龐飛滿了紅霞。
楊浩然微微一愣,突然想起:該死,忘了這個古代了。揚在空中的手突然有些尷尬的不知道放在哪裏好。幸好,有人替他解了圍。
“沈小姐,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