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簡稱NRDC,是一個擁有300位科學家、律師和環保專家,致力於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的非盈利性組織。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擁有120萬名支持它的會員,是美國最具影響力的環保組織之一,它在美國的辦公室設在紐約、華盛頓、舊金山和洛杉磯,總部設在紐約。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最初是由一家公益律師事務所發展起來的。1970年,美國還處在工業化發展時代,汙染非常嚴重。當時,幾位環境公益律師創辦了一家公益的環境律師事務所,代表環境權利受侵的公眾開展訴訟。隨著事業的擴展,律師們認識到法庭訴訟需要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就這樣,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發展成由律師、科學家、專家組成,致力於保護公眾健康、自然資源和全球環境的環保組織。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主要項目包括:控製全球變暖;拯救瀕危野生動植物;創造未來的清潔能源;重振世界海洋;有毒化學物質與人體健康;加快綠化中國。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致力於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美國自然資源委員會的宗旨:保衛地球——它的人類、植物和動物以及所有生命賴以生存的自然係統;在人類社會中將可持續性和善待環境樹立為核心的道德要求;促進所有人都有權利在影響環境的決策中發出自己的聲音。美國自然資源委員會在美國發起宣傳,要求更高的環境標準,推動在水汙染、大氣排放標準和環境效率等領域的立法。該委員會的資金來自會員的捐款、公共籌款,以及私人基金會資助。在中國、伯利滋、巴西、加拿大、智利、哥斯達黎加、墨西哥、哈薩克斯坦、秘魯、俄羅斯等國家都開展有活動。
自1970年以來,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一直在美國大多數環保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曾幫助美國的全國性酸雨控製綜合計劃、改進與完善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製度以及製定全國電器和設備能效標準。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幫助美國製定了公民參與環境決策、公眾獲取環境信息以及環境法實施有關的大部分規範。它的專家在《奧胡斯公約》的起草過程中發揮過有益的作用,該公約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主要國際條約。通過向國家環保總局提交延長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取消聽證會人數限製等建議,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幫助彌補了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製度下有關項目重審規定中的不足之處。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還與地方合作夥伴一道,共同為數百名環保人士、新聞記者和政府官員提供國內、國際環境法實施和公眾參與方麵的培訓。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還致力於解決全球環境問題,幫助編製了包括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全球變暖、有毒殺蟲劑等問題的許多國際條約;向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提出如何處理核廢料和節約能源的建議;在拉丁美洲與當地夥伴合作保護原始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