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槍是一種單手握持瞄準射擊或本能射擊的短槍管武器,通常為指揮員和特種兵隨身攜帶,用在50米近程內自衛和突然襲擊敵人。
現代手槍的基本特點是:變換保險、槍彈上膛、更換彈匣方便,結構緊湊,自動方式簡單。現代軍用手槍主要有自衛手槍和衝鋒手槍。
自衛手槍射程一般為50米,彈匣容量8~15發,發射方式為單發,重量在一公斤左右。衝鋒手槍亦叫戰鬥手槍,全自動,一般配有分離式槍托,彈匣容量10~20發,平時可當衝鋒槍使用,有效射程可達100~150米。現代手槍主要有左輪手槍、自動手槍(實際是半自動手槍)、全自動手槍三種類型。
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槍是美國史密斯·韋森公司的M500轉輪手槍,此槍為0.50英寸口徑,即12.7毫米,馬格努姆大威力手槍彈,槍口動能3525焦,但它並不是軍用手槍,而是用於狩獵大型獵物。
早期的手槍——手槍的最早雛形在14世紀初或更早幾乎同時誕生於中國和普魯士。在中國,當時出現了一種小型的銅製火銃——手銃。它口徑一般為25毫米左右,長約30厘米。使用時,先從銃口填入火藥、引線,然後塞裝一些細鐵丸,射手單手持銃,另一手點燃引線,從銃口射鐵丸和火焰殺傷敵人。這可以看作是手槍的最早起源。
1331年,普魯士的黑色騎兵就使用了一種短小的點火槍,騎兵把點火槍吊在脖子上,一手握槍靠在胸前,另一手拿點火繩引燃火藥進行射擊。這是歐洲最早出現的手槍雛形。
14世紀中葉(不遲於1364年),意大利的幾個城市都出現了成批製造的一種名為“希奧皮”的短槍,“希奧皮”一詞源於拉丁文,詞意即是手槍。這種槍長僅給17厘米,因此許多人認為它是世界上第一種手槍。
15世紀,歐洲的手槍由點火槍改進為火繩槍。火繩式手槍克服了點火槍射擊時需一手持槍,另一手拿點火繩點火的不便,實現了真正的單手射擊。
到17世紀,火繩手槍為燧發式手槍所取代,它已具備現代手槍的某些特點,如擊發機構具有擊錘、扳機、保險等裝置,並且槍膛也由滑膛和直線開線膛發展為螺旋形線膛。
1812年,蘇格蘭牧師A·福賽斯設計製造出擊發火式手槍。這種手槍還屬於由槍口裝彈丸的前裝式手槍,操作不便,發射速度也較慢,難以適應作戰需要。
1825年,美國人德林格發明的德林格手槍,采用了雷汞擊發火帽裝置,提高了手槍的射擊性能。1864年,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遭刺身亡,凶手使用的就是這種手槍。
手槍經過了約541年的漫長發展、改進、演變的過程,逐漸具備了現代手槍的結構和原理,現代手槍誕生的標誌是左輪手槍和自動手槍的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