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為什麼古代人的名字和現代人不一樣?(1 / 1)

社會自然發展的結果

我們在讀書的時候,常常可以看到古人稱呼別人名字,和今天我們的稱呼方式大不相同。比如諸葛亮的名是“亮”,別人卻叫他“孔明”。當然,“孔明”是字這是眾所周知的。然而,為何古人要起字呢?現代人的名字裏為何又沒有了“字”呢?這就要從姓名起源說起了。

姓名是姓氏和人名的合稱,雅稱“尊姓大名”。名字是中文“名”和“字”的合稱,可以指人的“名”(人名)和“字”(人的表字)合稱,現代漢語多指“姓名”。

根據《禮記·內則》記載可知: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方由父親正式為之命“名”。這大概是從前醫療衛生條件差,出生滿三月,確定能存活,長輩才幫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時在家供親長稱呼之用,通常稱“小名”,或叫“乳名”、“奶名”。長輩取的名字,往往不合人意,比如:晉成公名黑臀,魯成公名黑肱,齊桓公名小白……這時候,字這一個性化的展示工具就出現了。而且,古代的字比現代少,萬一重名了怎麼辦呢?這時候有了字就可以區分了,比如兩個叫黑臀的人,一個字子皙,一個字子玄,那麼別人就可以區分他們了。久而久之,字就成了社交的需要。平輩之間且關係比較親密的互相稱字,一般對長輩或有一定名望的人也稱字,以示尊重。中國自古就是禮儀之邦,對人的禮貌看得很重,所以古代中國人起字也得很有講究。

“名”與“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來,意義上,有其密不可分的關聯。《白虎通·姓名》說:“或傍其名而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大體上,我們粗分為以下七大類:

1.同義互訓。名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解釋。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

2.反義相對。名與字的意義相反,兩者對立相應。這是希望人不要過與不及,取其製衡之意。如:朱熹,字無晦,“熹”同“晦”明暗相對。

3.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如:陸羽,字鴻漸。《易·漸卦》有這樣的條文: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羽儀。

4.景仰前賢。如:牛僧孺,字師黯。汲黯,字長孺,是漢代有名的大臣。

5.崇奉宗教。如:王維,字摩詰。維摩詰是佛家菩薩名,維摩詰是音譯。

6.原名變化。把名做些簡單變化,便成為字。如:李白,字太白。

7.記實誌盛。有些人名、字間,根本無法望文生義。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四記錄:“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誰也猜不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

中國古代是宗法製的社會,十分注重親族和血緣關係。名與字除了表示稱呼外,還能顯現親屬關係。最常見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共用一字,以表示同輩關係;萬一是單名的話,就共用同一偏旁,例如蘇軾、蘇轍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現長幼排行,先秦時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長)、仲、叔、季來表示。例如:孟薑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齊兩兄弟。唐代則以數字來表示,稱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與元九書》的“元九”指元稹,都是以名字來表示長幼順序。

後來,隨著時代的變化,我們進入繁忙的現代社會,多出的“字”不僅給戶籍登記帶來麻煩,別人稱呼也不方便,於是“字”就漸漸退出曆史舞台,現在已經很少人還會取字了。

“格言”父執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對曰:“記有成。”遂左還授師,子師辯告諸婦諸母。妻遂適寢,夫告宰名,宰辯告諸男名,書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

——《禮記》中的起名過程從前,有一位老秀才,一生不曾中舉。

生了兩個兒子,於是將大兒子取名:“成事”,小兒子取名:“敗事”。他認為:“人生功名,就在成敗之間爾!”

一天,老秀才出門,臨走時讓妻子督促小孩練習書法,規定大的寫三百個字,小的寫兩百個字。老秀才快要回來時,妻子去查看情形,大兒子少寫了五十字,小兒子多寫了五十字。

過不久,老秀才回家問妻子,兒子們的功課做得如何?妻子回答說:“寫是都寫了,但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兩個都是二百五。”